索引号 |
001008003015044/2020-00455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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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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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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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温州市民中心冬春季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12-11 09:09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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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节,气温降低,新冠病毒进入新的活跃期。为全面落实“内防反弹、外防输入”防控策略,巩固温州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市民中心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进入市民中心时,要规范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做好测温、亮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在市民中心办事时,尽量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避免扎堆。注意手部卫生,接触市民中心的公共部位或返家后,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湿巾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在市民中心优先使用扶梯,若乘坐厢式电梯,应分散乘梯,与他人保持距离。
三、提倡“不见面”政务办事。提倡广大市民广泛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瓯e办”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等“不见面”审批路径,减少非必要前往市民中心办事次数;如必须前往的,应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期,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四、培养文明卫生习惯。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共同营造健康安全、洁净优美的办事环境。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