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信息发布、数据汇总共享、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场所、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系统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使用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 (四)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组织项目审批联合踏勘工作;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等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 (六)协助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履行市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集中监管职权,具体包括: 1.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备案。 2.认定招标方式变更项目范围,受理、论证招标方式的变更。 3.负责招标投标活动中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监督招标人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行为,监督公告发布、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标投标活动。 4.受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中标合同归档。 5.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开展中标合同履行情况监管。 (七)负责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受理窗口的协调、管理和保障等工作。 (八)负责温州市民中心相关咨询导办、办件登记等工作。 (九)负责社会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全程无偿代办工作。 (十)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民中心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增值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 (十三)完成温州市政务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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