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推行危险化学品项目安评报告“一评多用” |
发布日期: 2021- 06- 01 16: 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温州政务服务局 |
“最多评一次”改革作为我市“放管服”改革的金字招牌,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涉企鉴定评估领域的延伸。鹿城区应急管理局本着企业减负、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对接区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实现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一评多用”新路子,为“最多评一次”改革提供鹿城经验。 危险化学品项目审批事关群众、企业生命财产安全,一直以来秉承从严把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须提交安全评价报告。但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与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间隔时间较短,安全条件变化有限。为此,鹿城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最多评一次”改革要求,在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不再要求企业另行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以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予以替代,为温州市农资加油站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便利的同时更是节约企业可观费用支出。 此外,鹿城区应急管理局积极以“最多评一次”服务新基建,减轻企业负担,加速办理流程,面对温州市后京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汽车充电桩设施情况,对其即将到期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延期审查时不再另作安全评价,直接采用充电设施建成后出具的验收安全评价报告,为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作者:王芳、潘长胜 编辑:温振赛 责编:梁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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