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44/2021-00358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ZJCC02-2021-1003 | 文号 | 温政服〔2021〕3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0年12月31日前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局领导集体审议通过。现决定对2件继续有效的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