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44/2023-00014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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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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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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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使用浙江省数字保函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29 14:3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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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场主体、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规范投标电子保函业务办理流程,提高招投标交易监管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3年6月1日起,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统一使用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开具投标电子保函,原温州市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不再开具新的投标电子保函。6月1日前,已通过原市平台开具的投标电子保函有效性不受影响,鼓励投标人优先使用省平台开具投标电子保函。鼓励原市平台各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省平台,持续扩大机构数量和类型,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技术咨询:0577-8892689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