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44/2011-00382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文号 | ||
有效性 |
温州市审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
2011年度工作总结和2012年度工作思路
2011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战略部署,以实施“二十大项目”为载体,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强化创新,有力推动了全市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新发展。
温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平台入驻单位38个,中介机构10个, 审批服务事项有652项,年办件量达20余万件,承诺件平均提前办结率达93%左右,群众对平台服务工作的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
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县市)今年共完成各项业务交易项目11639 宗(同比增长25.09%),交易总额达878.98亿元(同比增长54.16%)。其中市本级平台共完成各项业务交易项目5347宗(同比增长11.73%),交易总额达296.88亿元(同比增长37.38%)。建设项目交易908宗,预算投资211.94亿元,交易额 182.38 亿元,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 29.56亿元,节约率达13.95 %;政府采购4271 宗,预算价11.36亿元,实际中标价9.28亿元,节约资金2.08亿元,节约率达18.34%;土地交易121宗,交易额 102.12亿元,比起始价增加了1.21亿元,国有产权交易47宗,交易额3.11亿元,比起始价增加了1.73亿元。总共节约资金31.64 亿元(同比增长114.95%),增收资金2.94亿元(同比下降93.74%)。
2011年工作回顾
一、规范清理审批事项,实现行政审批再提效
(一)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在切实巩固三轮审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制定《关于事项清理和规范的通知》,对现有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确定保留事项678项。二是对保留事项实施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将全市范围内审批事项的名称、受理条件、审批流程、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进行统一规范,并按照市委市政府提速30%的要求压缩审批时限。三是会同法制办启动了行政审批自由裁办权规范的试点。
(二)行政审批职能整合改革工作。根据我市开展行政审批职能整合改革的总体思路,按照先点后面的工作部署,在全市11个县(市、区)和市本级三个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在市直单位全面开展职能整合改革工作,截至今年,参加此项改革的50个市直部门已完成整合方案的编制和报批,市编委已批复其中40个部门的方案,有近8个部门的审批处已成建制进驻审批中心窗口。今年,在我市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我办通过“三定”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两集中,两到位”,切实推进批管分离机制的建立,减少审批过程中处室间的多重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变批管不分、以批代管、内部审批环节过多的现象。
二、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实现行政审批再提速
(一)、以优化流程促审批再提速。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对全市原有的政府和民间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进行再造,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拟定了《温州市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温州市优化民间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报市政府发文实施,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环节由原来33个简化为20个,审批时间从原来117个工作日压缩到30个左右工作日(不含中介时间),民间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环节由原来19个简化为14个(房地产)、13个(工业项目)、12个(10000平方米以下的工业项目),审批时限从90个工作日(不含中介时间)压缩到37个工作日以下,达到了审批时间提速提效明显的要求,并在试行期内积极完善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审批流程2个实施办法,现已形成修改意见报市政府正式实施。在审批流程优化的基础上,推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新做法,出台了《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将原来多个部门各自独立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专项验收的方式转变为由一个部门牵头组织,多个部门集中验收的运作模式。
(二)、大力推行联合审批、网上并联审批、多证联办等新审批方式。积极拓展联合审批范围,在初步设计实施联合审批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条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等进行联合审查。充分利用审批平台信息资源,在清理规范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各部门审批事项的关联度,积极探索和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和多证联办机制。
(三)、试行首次办理预登记。在审批中心服务大厅设立审批事项首次办理预登记窗口,将进入审批中心的办件信息进行登记后实时通过网络传至相关窗口受理,重点解决办件不录入、没有一次性告知、假办结、两次录入等问题,使办件更加规范,监管更加有效。
三、加强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切实提升审批中心的服务功能。根据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实行一个部门、一级地方政府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一是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在一个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审批中心的窗口布局,提高部门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审批中心集中的比例,实现部门行政审批处室成建制进驻中心,进一步增加进中心的部门和事项,切实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度和窗口授权度,进一步提升审批中心的服务功能;二是加快市民中心建设。根据中办发〔2011〕22号《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要求,我市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审批服务中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并针对部分服务窗口相对分散的现状,借鉴杭州等地的先进经验,积极筹建 “市民中心”,将全市所有服务窗口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市民中心”办理,使目前主要为审批功能的行政审批中心转变为行政审批和所有便民服务事项融为一体的办事平台,全方位为社会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现已向市政府提出立项要求。
(二)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建设。根据构建网上审批大厅的要求,启动网上审批二期工程,结合审批方式的创新,增加全市审批服务系统一网制、审批信息公共数据库、网上虚拟办事平台等功能,扩展信息共享范围,提高各部门间的信息交换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透明、便捷的网上办事平台。网上审批二期工程现已试运行。
(三)拓展高效便民的办事空间。进一步将便民服务网点向社区(村)延伸,逐步实现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联动。制定出台《关于中心镇和功能区管委会机构编制等有关问题的意见》,使全市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有了统一规范和标准。积极指导乡镇、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性窗口)建设工作,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行为、提高办事集中度。
四、深化综合监管,大力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的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对投标人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施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将查询条款纳入标书,共对474个项目进行了查询。完善资格后审制度,营造投标人充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筑牢工程建设领域的串标围标“防火墙”。在全国范围内首次试行工程建设项目高额保函制度,目前已在14宗重点工程项目中试行,保函额累计达14.9亿元,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对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一是采取行政契约化的管理模式(全省首次),通过签订《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场内服务承诺书》的形式,以承诺书的形式加以管理,并制定《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场内管理暂行办法》。今年,共完成了66家代理机构服务承诺书的签订,截至11月份共对28家代理机构因违反服务承诺进行了扣分处理。二是制定出台了《温州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管理办法》,督促相关监督部门制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实施细则,还对5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三)加强对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的规范化管理。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评标管理的规定》,并在全省范围内首次推行评标专家电子考核系统。对专家的评审纪律、职业道德和评审能力分别进行考评,同时开发建立了评标专家评分录入系统。二是在全省范围内首次试行了评标现场视频直播系统,公开接受投标人、招标人和监管单位的监督。三是建立县级平台评审专家交流机制,对评标专家资源共享、联网专家资格互认、抽取程序和专家评审费等事项进行了规范统一。四是加强评审专家的扩充和培训工作。新增建设类、采购类专家253名,扩充了14%;对政府采购类的220名专家进行了法规培训和考核。
(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按照我办制定并以市委名义颁布实施了《温州市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办法》的要求,我们对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统一平台建设的时间安排、技术要求、运行方案、日常维护、对外公告、报送、后台管理、各部门职责和基本构架、界面设置、数据传输、使用方法等进行了明确。并在总结试运行期间的经验的基础上正式投入运行,还实现与省、本市各县(市)平台数据接口衔接功能。完成了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代理机构、工程建设设计、监理企业等投标企业信息库建设工作。
(五)加强对市场监控体系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投诉处理责任体系,明确投诉处理程序,产并形成投诉处理上报、结案制度。完善开评标区监管体系,明确了评标区各类人员的行为准则和管理规则,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做好场外监管工作,对5个场外项目的招标进行了核查备案。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标后联合检查。
五、加强制度创新,大力构建整治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管理体系
今年,我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若干规定》(简称“1+12”制度体系),并以市委名义颁布实施,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省纪委、监察厅组织有关专家对1+12制度体系进行论证,得到了省里专家的一致好评。国家监察部郝明金副部长和中纪委行政执法室宋福龙主任对我市的规范整治招投标市场秩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初步确定我市作为全国十个招投标规范创新试点地级市之一和中纪委招投标工作联系点。
1+12制度体系主要是针对招投标存在的几大薄弱环节,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创新举措,明确了九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在管理职能上有了明显的突破,在进一步明确市公共资源管委办综合管理职能的基础上,第一次以正式文件明确将市发改委对招投标的综合执法职能委托给市公共资源管委办履行。
(二)在严格项目概算管理方面,第一次将概算管理纳入招投标管理范畴,建立了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责任倒逼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在项目立项、概算、预(决)算审核及财务管理中的责任。
(三)在全省第一次提出了高额工程保函的概念,并在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中先试行,遏制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
(四)第一次将标书的实质性审查纳入招投标的重点管理范围。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编制、审查的责任,确保招标文件符合立项批准条件和概算控制要求。
(五)在加强评标管理方面,首次对专家恶意评标行为认定标准加以制定,规定了专家恶意评标的五种情形。同时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还首次提出评标专家标后评估制度。
(六)在推进招投标行业诚信建设方面,首次制定出借资质、围标投标行为认定标准,明确认定五种出借资质行为和十三种围标投标行为,增强了诚信管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首次明确由市公共资源管委办牵头组建统一诚信状态发布平台。
(七)在规避招标方面,主要是重申有关纪律,任何单位不得以工期紧为由指定承建单位,严禁将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并首次提出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要实行公开招标。
(八)在提高招投标质量和效率方面,第一次将招投标提速提效列入规范性文件,要推行招投标导办制和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导办责任制,通过专项服务、捆绑服务等方式,协助建设单位提前做好标前各项工作。
(九)在强化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督检查方面,第一次提出由综合监管牵头建立标后定期联合巡查制度,强化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和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六、创新服务方式,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全面发展
(一)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工程招投标服务。一是印发了《改进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的通知》,确保项目的提速提质提效。二是规范招标公告内容,对公告内容的6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三是制订公告发布精细化管理的统一标准和公告格式,及时完成了信息数据系统的开发并投入使用,达到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四是建立了建设项目流标专项台账制度和执行高额保函重点工程项目的台账。
(二)创新工作载体,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摸准规范政府采购文本脉络的基础上,从规范各方主体的采购行为入手,以开展政府采购文本征集活动为载体,制定了一套规范化的政府采购新文本。积极参加全省联动协议采购,做好空调和电视机的协议采购工作。加强公开招标协议供货第三方价格监管机制,防止协议价格与市场价格倒挂现象。加强询价采购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能。在公车定点维修采购中首次引进第三方价格核准的方式(为全国首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地块成功出让。不断开辟地块推介信息宣传渠道,优化国有建设使用权工作流程,全力促进地块的成功出让。完成了对瓯江干流温州段及瓯江口砂石开采基本情况的评估摸底,完成了温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的挂牌和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完成了采砂权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等文件,编制服务指南,制定了专家扩容方案,为采砂权进场交易做好了前期各项工作。
(四)创新产权交易方式,扩大进场范围。进一步优化产权交易流程,规范操作行为,对产权交易4种方式进行了修改完善,出台了《产权交易工作规程》,确保产权交易合法、有序地进行。大力推进产权市场交易品种。推进了市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权、排污权、小客车特殊号牌、市区小型货车号牌和城建资产等产权的进场交易。
(五)创新股权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股权交易迈出实质性一步,温州首家企业在股权营运中心挂牌交易,共有自然人及法人开户数88户,总成交股数420万股,总成交额18141580元,占省交易平台总成交量的1/3左右。
(六)打造数字平台,促进信息化服务。出台异地容灾备份全市共享制度和信息平台统一发布制度并对两大系统建设进行绩效评估。目前各市县容灾备份建设覆盖面超过60%,网络故障率低于0.05%。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属于首创。二是建立起了覆盖全市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形成市、县(市)、乡镇三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体系,使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成为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打破了各县(市)中心各自相对独立的信息孤岛格局。本系统具有的搜索引擎功能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属首创。加强了敏感信息的保密工作和互联网网络安全监测工作。
七、提升综合素质,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我办以开展“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文明机关创建”“创先争优”和“五型机关”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教育,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注重思想素质教育。以政治理论学习会为载体,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二是注重业务素质教育。以举办各类业务培训会为载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大力开展素质教育。今年,我们开展了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1+12制度体系的专题培训,并与清华大学合作举办了公共资源管理工作研修班。三是注重机关文化建设。积极发挥工、青、妇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人文环境。
(二)大力提升服务效能。按照“即办制”的要求,做好服务提升工作。一是开展招标采购阳光服务。对今年全市安排实施的173个重点建设项目和50个预备项目提供专业服务。启动了“一会一册一图”等服务方式,开设“四条通道”,成立阳光服务总队和片区分队,确定专人联系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帮助解决项目责任单位在招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程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是开展送审批上门服务。积极动员有关窗口单位,梳理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情况,适时组织相关窗口开展送审批上门服务活动。三是推行窗口考评制度。我们每月结合群众评议、明察暗访、办事效率等综合手段来评议每个窗口的成绩,每季评出“示范窗口”、“红旗窗口”和“岗位服务标兵”,树立服务标杆,形成自勉自励的创先争优的氛围。四是不断完善评价机制。实行审批办件一事一评制度,开辟了网上评议与来电、来信、现场投诉等渠道,对窗口进行监督考评。同时,我们还组织督政监督员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切实加强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
(三)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廉政文化教育。不断创新教育载体,丰富廉政文化教育内涵,通过开展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邀请专家作报告和一把手上廉政党课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通过在办公场所、走廊悬挂反腐倡廉书画等形式,营造机关廉政文化氛围;通过制作廉政书签、廉政台历,弘扬“勤政廉洁文化”。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检查和考核。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等文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进行分解、细化和落实,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三是开展内部风险点进行排查。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了细化,并结合职责和权限,通过制度开通相应的管理模块,防范风险。
综上所述,2011年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审批服务和交易流程仍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仍要继续加强;平台自身建设和廉政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研究解决。
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办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生融合、幸福温州”的各项要求,围绕“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发展目标,抱着“学赶杭甬、比追青厦”的决心,夯实基础、立足创新、拓宽思路,全力以赴推进我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窗口形象亮化标化建设。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大力加强服务大厅的软硬件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提升工作,全面推行窗口形象亮化、服务优化、考核量化工作。
二、推进项目审批提速提效。以实施“两集中两到位”为核心,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实现基本建设项目平均实际审批时间比2011年再提速10%以上。
三、强化审批方式创新。进一步扩大联合审批、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新审批方式的覆盖面,大力推行市场准入多证联办、“一表通”等审批方式,切实解决审批效率低下的问题;积极探索“三测合一”的服务方式,减少业主的测量成本。
四、规范综合评审专家库管理。推行评标专家“三制”管理,全面推进评标专家整体素质提升、评标质量提升和规范管理水平提升。
五、深化综合监管。着力推行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定,着力构建招投标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和中介服务考评体系;建立标后联合定期巡查制度,切实履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管全市招投标工作的职责。
六、推进网上审批与电子评标。大力推进网上评标工作,通过科技加制度的手段逐步达到标书标准化。建立统一的多级审批服务网络,推进网上审批工作。
七、做好政府采购提质工作。实现采购公告精细化,采购需求规范化,公开招标协议采购价格动态化,交易报名电子化,交易保证集约化。
八、培育区域股权市场。规范开展对全市未上市企业股权托管登记工作,积极促成企业股权交易,增强企业融资能力。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