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审管办(市公共资源管委办)
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大力支持下,我办按照“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行政审批提速提效和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创新为抓手,明确责任,不断创新,统筹协作,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行政审批目前市本级审批事项687项(不含其中下放54项),共有48个单位进驻中心,进驻市审批中心事项606项(含分中心审批事项75项),事项集中度达92%。2012年全市办件量达99.8万件,市本级17.07万件,其中即办件86766件,承诺件平均提前办结率达97.67%,组织项目联审会和联合竣工验收202次;全市审管办系统受理项目代办766件,其中市本级代办70件;群众满意率达到96.5%。
公共资源交易2012年全市共完成各类业务交易项目13585宗,交易总额达753.69亿元。市本级共完成业务交易项目 6899 宗,交易总额达373.86 亿元。建设项目交易985 宗,预算投资301.74亿元,交易额261.28亿元.,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40.46亿元,节约率达13.41% ;政府采购5737宗,预算价14.29亿元,实际中标价10.54亿元,节约资金3.75亿元,节约率达 26.24 %;土地交易108宗,合计4565.9亩(经营性用地930.54亩,工业用地3635.5亩),交易额 82.8 亿元,溢价额2.65 亿元,国有产权交易69 宗,交易额5.3亿元,溢价额1.12亿元。
一、201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全面落实“五个凡是”要求为立足点,大力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1、落实“五个凡是”。一是牵头起草《关于落实“五个凡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1+6”制度文件,并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了《温州重大投资及温商回乡投资项目无偿代办实施办法》、《温州市“模拟审批”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具体实施细则。制定《温州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筹建方案》,启动中介机构集中服务规范管理工作;针对“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提速提效新举措;按计划推进四级联网审批服务系统建设。围绕贯彻全市落实“五个凡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会精神,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高效便民的四级联动服务机制等。二是加强“五个凡是”宣传力度,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与市委宣传部进行了对接,利用我市大众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落实“五个凡”相关制度措施、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特别是对我市出台的招商引资的全程式无偿代办、保姆式跟踪服务等举措,通过发短信、印发宣传品等形式向投资者及办事群众宣传,并建立代办及审批进度反馈机制和代办及审批单位的提醒机制。
2、实施“三制联动”。一是试行重大项目“模拟审批”制。积极对接市发改委,制定了模拟审批实施细则和具体工作流程,对项目前期到位、规划选址明确、主体相对确定而要素条件尚不具备的重大项目试行模拟审批,达到提速提效目的。如:对温州大道人防地下商务街、广电传媒集团文化创意园等项目实施“模拟审批”,项目审批提速3-4个月。二是推行项目审批无偿代办制。起草了《温州重大投资及温商回乡投资项目无偿代办实施办法》,专门设立了项目代办处(窗口),编制事项代办指南和规范流程,采取“一口受理,全程跟踪”方式,建立项目代办目录库,主动对接市商务局、招商局、侨办和经信委等部门的招商项目,已将27个重大项目纳入项目代办目录库,报市政府派单代办,我办及时掌握项目代办信息,及时跟进督办。到目前为止,已完成重点项目和6个国有集团项目的代办。三是实行跟踪服务。重点对62个因审批问题未开工的项目、教育系统9个建设项目、市委市政府领导督办的项目和港口、物流、轨道交通等项目进行跟踪,梳理汇总进度计划,分析原因,提前介入,提出意见,帮助谋划,协调推进。
3、强化“四级服务”。一是按照统一规范、高效便捷、服务优良的要求,推进中心镇(功能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施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建设。目前,全市中心镇(功能区)131个便民中心已建成便民服务中心99个,建成率达76%;全市789个社区已建成社区便民服务中心775个,建成率98%以上。二是指导全市审管办做好事权下放和承接到位工作,对下放到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建立事权承接数据库,规范事项目录、名称,实行统一管理。目前,平均下放到中心镇(功能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事权达322项,平均下放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事权达90项。三是建立完善了网上审批系统。完成网上审批二期工程,增加全市审批服务系统一网制、审批信息公共数据库、网上虚拟办事平台等功能,为四级联动提供基础性的审批网络平台。目前,四级联网软件系统已与开发商进行谈判,硬件设备已启动采购,确保明年8月份完成四级联网建设。
4、服务“百日攻坚”。一是主动出谋划策,提前介入,使项目审批与招投标准备同步进行。二是主动联系主管部门,落实专人分地区、分项目、分步骤地对接,沟通项目审批建设情况,掌握进度,协调推进。三是主动开展业务指导,印发项目审批指南和建设工程交易流程图等业务资料,强化项目建设招投标技术指导,推进项目建设提速提效。四是主动优化内部服务机制,考虑到年内招投标、审批事项较多及评标专家区域性等原因,采取了增加开评标室、双休日加班和开辟绿色通道的形式,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以提速提效为突破点,大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1、强化制度和工作创新。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规定》1+8制度文件,以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为抓手,以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审批事项清理、审批行为规范、市民中心建设、审批效能督查四个重点环节,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在全省率先实施首次办理预登记制度。设立审批事项首次办理预登记窗口,将进入审批中心的办件信息进行登记后实时传至相关窗口受理,强化审批过程的监管,重点解决办件不录入、没有一次性告知、假办结、办件时间长等问题,今年来共对77805件审批事项首次预登记。三是设立综合窗口。对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少或事项办件频率低的部门,进驻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办理审批事项,共办理了471件。四是加强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我们积极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对落实审批制度改革不利等行为、窗口办理不规范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达到一定成效。
2、提高审批事项集中度。一是归并审批职能。我们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对市本级50个部门的“三定”来推动审批职能的归并整合,确保将部门分散在各个处室的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归入行政审批处,切实推进批管分离机制的建立,减少审批过程中处室间的多重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目前已单独设立审批处室并成建制进驻中心的有11个单位。二是推进审批事项集中进场,我们在主动沟通协调推进的同时,对中心场地进行了统筹规划,最大限度地满足进场需要。并与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召开审批事项集中度督查推进会,推进审批事项的集中。今年新进驻部门13个、新进事项129项,市本级的事项集中度从2011年的62%提高到目前的92%,在全省属领先地位。三是提高窗口授权度。在推进部门行政审批处室成建制进驻中心的同时,采取窗口承诺件改即办件、签订授权书等形式,推进窗口授权,提升审批中心的服务功能。
3、优化审批流程。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在全省首创政府投资项目和民间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新流程,通过取消有关前置审批条件,合并审批环节,提前介入,推行“双轨制”、缺件审批、预审批等审批服务机制,实施模拟审批方式,开展重大项目无偿代办,缩短了审批长度,拓宽了审批工作面,审批效率明显加快,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13个工作日,缩短到30个工作日左右。推进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按照“业主委托、同步受理、集中验收、各司其职、限时办结”的要求,实行技术审查与审批决定相对分离的运行机制,在解决已建房产多年不能交付使用或多年不能领取房产证件的问题上取得一定成效。如温一医新院的投入使用。省审改办将我市的政府投资项目、民间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和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流程等3大流程作为示范样本,向全省推广。
4、规范中介机构管理。积极筹建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起草了《中介机构进驻中介机构服务中心实施方案》、《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中介机构准入、考核退出机制,根据市场开放程度、数量、性质等情况,按照“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的进驻原则,中介机构属于垄断行业的,必须进驻且不能少于5家;对中介机构市场已开放,但数量少于5家的,必须进驻且扩充5家以上;对中介机构在项目推进中关联度较大的,必须进驻。同时,我们结合中介机构的业务量及目前硬件设施情况,分别采取单设窗口、混设窗口和综合窗口3种方式入驻。11月底已完成网络平台建设,中介机构网上服务平台已经投入使用,业主可在网上自由选择中介机构,为审批工作中介服务迈出一大步。
(三)以规范创新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1、开拓业务交易新领域。我们在继续推进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等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的基础上,不断开拓业务新领域。一是在全国率先将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入围资格招标纳入产权交易范畴。根据我市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要求,在规范招标方案、制定招标规则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创新,圆满完成了全市(包括各县、市、区)12家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入围资格的招标工作。二在全国率先将国有企业采购纳入平台进行交易。制定了《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对国有企业采购的主体、程序、监管等进行了规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目前已完成国有企业采购6宗。三是在全省率先将政府投资项目电力用户工程纳入平台交易,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电力用户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对电力用户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及监管进行规范。今年9月自浙江省首个政府投资项目电力用户工程—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训楼配电工程在中心开标以来,共完成了9个电力项目的招投标,投资金额达6087万元。四是首次将全市(包括各县、市、区)的矿业权纳入市本级平台交易。五是在协议采购中全省率先引入第三方价格监测机制,与物价部门建立了协议供货的价格动态监测反馈机制,实现协议采购价格动态化管理。共对四大类19个品牌134个型号的商品基准价进行了监测。并将第三方价格监测机制引入到全省2012—2013年联动协议供货项目采购工作中,大大降低了协议基准价,提高了协议采购的效率,为全省的协议采购方式提供了成功案例。平台在今年的全省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中荣获业务考核先进单位。
2、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一是加强对投标人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实行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完善资格后审制度,营造投标人充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在全省率先采取行政契约化的管理模式,通过签订《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场内服务承诺书》的形式加以管理。目前,已有76家进场代理机构签订服务承诺书,共对49家代理机构因违反服务承诺进行了公开扣分处理。三是制定实施了《温州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管理办法》,目前已公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签共计149次。四是加强评标专家评标行为管理。推行评标专家行为考核系统,建立了评标专家评分录入分析系统,加强对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管理,到目前为止,评标专家评分录入分析系统已对121个项目涉及的250名评标专家1381次评标进行了评分考核。五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开发运行了全市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统一平台,实现与省、本市各县(市)平台数据接口衔接功能,逐步实现市县之间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互认共用。六是扩大电子评标覆盖面,减少了专家的自由裁量权,提高评标效率,加大了围标串标难度。目前已对130个项目进行了试行,发现了2家企业串标并已处理。
3、强化地块出让推介力度。我办积极组织开展地块出让推介工作,主动拓宽信息渠道,调动潜在开发商的积极性,凡是土地招拍挂项目到窗口办理,均在24小时内发布公告消息,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出让工作。同时,我办积极做好招商活动,对拟出让的地块进行包装后在中国最大的招商投资网—中国国际招商引智网上进行宣传推介;还会同3个区举行了温州市区地产投资推介会,推出市区经营性土地出让3220亩,招揽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在外温州商会参与开发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目前已完成土地出让项目72宗,合计2802亩,成交价为54.88亿元。其中:经营性用地20宗,计706.5亩,成交价45.26亿元;工业用地52宗,计2095.5亩,成交价9.62亿元。
4、加强交易数据分析。建立一套可供全国借鉴的招标投标统计方法是我省规范与创新招标投标试点2012年度实施计划的重要内容。由于国内对公共资源交易分析参数的设置和处理尚无成熟经验可供参考,为此,我办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四大块交易数据进行收集、评估、分析,确定数据分析指标值,研发交易数据统计软件,建立数据收集和分析机制。目前,每月对全市(包括各县市)平台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确认的基础上,分别对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基本情况进行总结,对交易数据变化的原因和招标不成功项目进行深入分析,形成全市公共资源平台交易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目前,该套统计分析制度得到省里好评,拟在全省率先推广试行。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大力促进自身发展和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2012年,我办以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为主线,以深化五型机关创建活动、落实即办制为重点,以开展创先争优为动力,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一是深化“五型”机关创建。坚持以机关先进文化为引领,以“重责任、优服务、提效能、促学习、保廉洁”为重点,充分发挥全市最大的综合服务窗口优势,细化6大类33项93点具体工作事项,树立“阳光平台、至善服务”机关服务品牌,推行培育机关文化、强化责任追究、创新服务方式、规范即办事项、提升综合素质、规范防控机制等6个方面的举措,深化“五型”机关创建。在年中及平时各项工作考核中,一直列经济发展类单位前列,整个单位的精神面貌及服务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二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全面排摸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完成了机关党组织的重组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及机关各支部,还将部门进驻中心窗口的党员融入单位开展组织生活,成立了6个党支部,充分发挥窗口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积极开展群团工作及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加强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完成了工会及共青团的换届选举和组建工作,广泛开展群团组织联谊交流、学习研讨和社会公益活动及“红七月、服务月”活动,积极营造欣欣向荣、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2、完成机构人员整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原审管办和市公共资源管委办的工作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整合,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理顺职责、按需设岗、按岗定编、规范管理的方针,完成了机构整合工作。一是理顺工作职责,做到单位职能明确、处室职责明确、岗位责任明确,确保权责一致。二是加强干部交流任用,对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并对5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提拔任用了6位干部充实到业务一线。同时,还建立了副科级后备干部库,并选派2名年轻干部到重点岗位锻炼。三是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人事管理、公文处理、工作纪律、财务管理、责任追究等13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大了从严管理、遵章守纪、强化服务、树立形象的工作力度。
3、强化综合保障。一是加强财务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加强资金的管理,规范保证金收退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和商务中心收费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使用。二是人事工作有条不紊,做好了工资福利、技术职称、教育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制定了全员绩效考核、中层干部竞岗、干部交流等规章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三严四禁”要求,制定《关于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按照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范围,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禁止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千方百计节约经费开支,并定期上报月接待情况。四是完成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制定《关于车改后公务用车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租赁管理。五是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了资料接收、整理、保管、利用等管理体系,完成了2853卷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2012年被评为市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六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对中介服务管理中心等场地进行了装修,做好了新办公楼的前期对接等工作。
4、加大学习调研力度。一是突出实效性。我们组织开展了招投标条例等3期培训会,聘请省发改委等部门的专家授课,共有400多人次参加培训。同时,开展了2012年度课题调研活动,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热点、难点和创新事项进行研究分析。二是突出创新性。我们精心设计了公共服务领导讲堂、网上学习交流平台等4个学习新载体,实现全员参与全覆盖,政治理论与业务实践双提升。三是突出学转用能力。我办撰写了《关于当前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调查报告》,编发了6期《审批要闻》、24期《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被市委陈德荣书记批示6次,陈金彪市长批示6次,市纪委陈晓明书记批示4次,对指导我市审批制度改革具有重大的实践作用。四是承担国家发改委委托的《完善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体制》调研课题,积极研究、总结温州招投标工作实践,提供完备、详实的调研报告,目前已完成调研课题初稿。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以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在工作机制上求高效,在工作形式上求特色,在工作内涵上求创新,在工作范围上求拓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针对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等防控重点,修订权力清单,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公开权力运行的情况,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全程监控台账。建立长效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洁型机关建设全过程,通过建立健全各类制度,规范行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综上所述,我办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不少差距。如:审批环节仍然过多,达不到提速提效的要求;招投标挂靠、围标串标行为仍然存在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完善。
二、2013年工作打算
2013年,我办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行动指南,根据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围绕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五个凡是”这条主线,突出“三个服务”,做好“七篇文章”,落实“十大创新项目”,积极把我市打造成为“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投资环境最优”的区域城市之一,为我市的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把握“一条主线”:就是按照“五个凡是”的要求,优化办事流程、透明办事过程、落实办事制度、提高办事速度,推进四级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规范与创新;主动服务,全程代办,动态跟踪,协调督促,推进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创新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营造良好的社会投资环境。
突出“三个服务”:一是突出项目审批创新服务。以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为抓手,围绕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着力推进项目全程无偿代办,列入代办目录库的招商项目全程代办率达100%;为使项目早日开工,积极协调推进模拟审批;按照“精简效能”原则,积极推进职能归并,着力开展一网制服务,实现企业准入“多证联办”。二是突出中介机构集中服务。围绕在全省率先建立统一的中介机构服务平台,建立准入、竞争、考核、退出机制,全面实行集中服务、集中监管,形成公平公开竞争机制,提高中介服务效率,实现中介服务时间最快、收费最合理、质量最佳的目标,达到中介机构服务提速30%以上。三是突出招投标提速提效服务。围绕招投标改革创新,简化环节、优化流程,提升时效。提高设计、施工招标效率,减少招标次数,缩短招标期限;重大工程招标项目窗口受理即收即办;充分利用电子评标系统,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加大土地出让工作力度,达到重大项目土地出让信息公告发布“不过夜”。
做好“七篇文章”:
1、项目全程代办,做好惠民文章。激发企业活力,自始至终关注企业、群众的需求。一是推行温商、侨商、台商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实施规则,完善项目全程代办具体流程和监督措施,实行“一个窗口收件,全程代办、派单、服务协调、跟踪督办”的项目全程代办模式,提升项目代办的实效性和操作性。二是主动对接市商务局、招商局、侨办、台办、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充实项目代办目录库,按照“属地管理的由所在地代办、部门管理的由部门代办、多部门管理的由审管办牵头代办”的原则,结合“四查制”,落实项目代办责任制。三是加强代办项目协调服务,建立代办项目审批台账,及时记录项目审批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列入代办目录库的招商项目全程代办率达100%。四是建立代办项目信息反馈机制,凡是签订合同进入审批的,不定期用手机反馈审批信息给项目业主,形成互动共推机制。五是加强代办跟踪。代办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协调共推。我办还将组织后备干部充实到代办处,明确责任制,建立考核机制,确保代办时效性。
2、四级联动服务,做好便民文章。推动简政放权,要站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角度,按照“五个凡是”要求,坚持“分类分批,能放则放,注重实效”的原则。一是做好事权下放的对接指导,确保事权下放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相对应的审批(便民)服务中心,并做好审批事项规范表的统一设置及审批流程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二是推进四级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以市级网上审批系统为基础,在鹿城、龙湾、乐清等6个县(市、区)试点的同时,全面铺开全市四级联网各项工作,统筹各级、各部门现有的资源,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数据互通,确保2013年8月前全部完成行政审批信息化体系,实现四级行政审批服务无缝隙互联互通。三是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制定培训指导意见,实施培训计划,对四级联网专兼职人员的审批业务和技术使用进行专项培训和指导,提升服务能力。
3、中介机构整合集中,做好服务文章。一是建立规范制度。实施《温州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做好中介机构准入、竞争、考核、退出机制,引进全国、全省资质高、服务优、技术强、信誉好的中介机构,促进温州中介服务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二是组建好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的建设。分“二步走”:①在梳理编制建立中介单位目录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准入机制,引进资质优、服务好的中介机构,使业主更好更快的在网上自由选择中介机构;②春节前完成部分机构入驻管理服务中心运行。三是强化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管机制,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服务行为,对中介机构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服务,将中介机构的服务承诺(包括执业资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强制标准、服务时限等)以及考评结果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中介机构的服务评价结果与登记机关监督管理、政府招投标等相挂钩,建立中介机构服务档案及市场清出等约束制度。四是建立中介机构目录库与县(市、区)互动互用互享机制,确保选取的中介机构最佳、选择的余地最大、选取的速度最快,促进中介服务提速提效。
4、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做好效率文章。一是清理完善审批事项,进行审批流程再造。二是推进模拟审批。构建模拟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责任部门和协办部门联动机制,对项目进行规范化分类,不断优化全过程模拟审批和阶段性模拟审批的具体操作流程,确保项目审批提速提效。三是推行企业准入“多证联办”。制定“多证联办”实施方案,对办理企业登记设立或变更,实行六证联办,实施“一窗式”审批,只需统一填写申请表、一次性缴清所有费用、在承诺期限内就可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企业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统计登记证等相关手续、证件。2013年1月全面启动。四是扩大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规范试点,按照依法高效的要求,设定内容明确、边界清晰的审批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随意性。五是加强宣传力度,编发审批服务手册,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完善窗口管理考核机制,将窗口公务员(参公人员)优秀、事业人员优职评定纳入整体考核体系,对部门入驻的窗口考核引入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考核结果,评定“示范窗口”和“红旗窗口”,提升窗口服务效率。
5、平台扩容,做好空间拓展文章。按照“强基础,扩力量,优服务,促环境”的要求,统筹各方积极因素,拓展服务空间,主动对接重大项目和投资发展环境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规范化的行政审批分中心、区一级综合性的交易平台。一是按照审批标准化要求,建立8个行政审批分中心,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温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中心、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温州市财政(地税)中心、温州市房产管理中心、温州市土地登记中心、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州市外事中心等8个中心进行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作为行政审批服务分中心实行审批管理机构和相关主管部门双重管理体制,统一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监管考核。二是建立鹿城、龙湾、瓯海等3个综合性的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按照“属地审批属地交易,充分授权、责权利一致”的原则,设定分中心交易业务规模和范围,明确职责、管理和考核,对接评标专家抽取、业务操作技术及系统,建立投诉受理、企业信息、中介机构管理和招投标违法记录公告等四大平台,组织业务技术培训,推进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运作。
6、招投标提速提效,做好规范创新文章。一是推行招投标、政策处理和项目审批同步进行。各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模拟审批为载体,开设绿色通道,实现招标投标工作与政策处理、项目审批并联进行。各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招标申请与招标文件备案同步进行。二是简化设计招标前置审批。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前置条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复文件)暂时缺乏的,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相对明确的项目,可由项目审查部门出具包含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意见作为设计方案招标要求,可由规划部门先行出具地块初步规划设计要点,允许先行招投标。三是简化施工招标备案手续。对尚不具备施工图审查备案等手续的,如有审批部门出具的意见书或建设单位承诺,可先行进入相应的招标程序。对时限要求较高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招标人提出并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按初步设计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组织招标,但招标后需根据施工图的调整情况以核定后的工程量清单相应调整合同价款。中标公示结束后,可先行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中标通知书备案前有关“三类人员”等证书审查手续可推迟到发施工许可证之前办理。四是开展工程总承包制试点工作。鼓励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国家融资的投资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提倡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开展设计施工总承包试点工作。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积极参加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相互组合成联合体进行工程总承包投标。本地优质的施工企业可牵头,联合有实力的设计单位实行工程总承包招投标。五是实行零星工程集中招标。将法定招标规模以下的零星工程集中捆绑在一起,统一发布招标信息、统一招标投标,在每年年初实行公开招标。六是完善高额工程保函制度。对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要进一步完善银行出具高额工程保函的有关制度;工程造价在1亿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优先选用银行保函担保形式。七是落实综合执法职责。切实履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管全市招投标工作的职责。认真履行发改委委托其的涉及招投标综合执法的职能,加强对代理机构、专家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建立预选、清退机制。做好省市对接工作,建立综合执法队伍,重点加强对挂靠、串标围标行为的打击,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和环境。
7、加快土地出让,做好项目落地攻坚文章。一是出让方式多样化,探索推行拍卖、挂牌、招标等出让方式,促进土地开发提速。二是拓宽推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紧紧依靠温州商会这个招商引资的主阵地,主动收集相关信息及开发需求,建立潜在投资人信息库,搭建信息发布和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好中国最大的招商引智网等网络媒体的宣传推介功能,策划好、包装好地块信息,通过多层次、高密度的宣传和推介,充分调动投资人来温投资的热情,确保地块成功出让。三是及时调整出让底价设定机制,形成专家科学合理的底价设定制度,提高土地出让成功率。四是结合事权下放,做好土地出让文件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对土地出让相关条件设计提前介入。五是注重挂牌项目提前介入,帮助谋划出让方案。六是做到重大项目土地出让信息公告发布“不过夜”。
实施“十大工程”:
1、项目代办推进工程。推行温商、侨商、台商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制,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一是完善具体流程和监督措施,提升实效性和操作性。二是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充实项目代办目录库,健全条块结合的代办机制,按照“四查制”要求,落实代办责任制。三是建立代办项目审批台账,及时记录项目审批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四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将审批的办理进度和结果不定期用短信反馈项目业主。五是建立代办考核制度,明确责任,督促共推。
2、项目审批提速提效工程。全面落实“五个凡是”,规范审批标准化,实施模拟审批,推进审批系统四级联网,促进审批提速提效。一是再造审批流程,规范审批事项、流程、服务、管理标准化。二是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减少审批随意性。三是实施模拟审批,健全联动机制,加强项目规范化分类,按照不同模拟手续达到最佳效果。四是建立纵向覆盖市、县(市、区)、中心镇(功能区)、社区,横向涵盖部门审批事项的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确保8月底完成。
3、中介服务全面开放集中管理工程。建立“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按照“进入不限量,资质有要求”的原则,采取“优化配置,放开市场,鼓励竞争,打破垄断,择优引进,依法监管、服务高效、行业自律”的方式,在全省率先建立统一的中介机构服务平台,集中服务、集中监管,中介机构服务提速30%以上。一是建立规范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做到机构信息规范、合同文本规范、代办手续规范、收费标准规范,营业执照统一上墙、服务承诺统一上墙、经纪人证件统一上墙、人员照片统一上墙、收费价格统一上墙等“四规范五统一”,向服务对象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提高服务效能,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强化监督,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三是大力扶持中介机构做优做强,推行中介机构市场发展三年规划,引导和扶持中介机构扩大规模,提高水平,培育一批实力强、信誉好、层次高的中介机构。引导中介机构树立品牌意识,鼓励专业人才创办高层次的中介机构,带动和提升全市中介机构的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促进中介机构服务模式走向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道路。四是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对入驻中介机构采用签订承诺书的形式进行管理,业务活动统一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对其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进行监督。定期进行考核、排序,实行退出机制。建立服务工程备案制度,定期开展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监督。
4、审批“六联”创新工程。全面落实“三线并行”的要求,推进并联审批和招投标提速提效,进一步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简化程序。一是做好审批创新,形成审批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前置审批数据联用、立项可研联办、方案初步设计联查、施工图联审、施工许可证联批、竣工联合验收等审批新机制,施工图网上并联审批覆盖率达100%。三是推行企业准入“多证联办”。四是推行招投标、项目审批同步进行。五是做好审批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5、招投标综合治理工程。以承担国家发改委委托的《完善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体制》调研课题为切入点,落实招投标综合监管职能,做好标前、标中、标后的综合执法工作。一是加强对招投标活动在标前行为和关键环节的源头治理,推进合同前置及标化、细化,制定招标文件审查要点,规范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设置,优化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制定统一、科学、规范的评标标准,合理确定评标因素和标准,科学设置权值比例,规范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二是加强对招标中介机构代理行为的规范,完善招标中介代理机构场内管理制度,对执业行为进行评估考核并予以公开。进一步完善综合招标中介代理机构综合考评系统,实行年度考评,加大准入清出的动态管理力度。三是加强对专家评标的规范,充分发挥专家评标行为考核系统和评标录入分析系统的作用,建立专家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四是实行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双轨制,对技术特别复杂或设计文件有特别要求的施工项目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可实行资格预审。五是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为的规范,建立预选承包商制度,防范围标、串标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和环境。六是加强建设工程标后管理,实行标后的联合检查,建立标后联合定期巡查制度,严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建立和落实清场机制,加强对合同签订、变更及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完成委托的国家级调研课题,积极吸纳课题成果,主动先行先试。
6、诚信体系推进工程。构建中介机构执业监管体系,开发中介机构执业网络监察系统,建立中介机构执业档案数据库,实时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进行记录并监控,建立诚信评定程序、等级标准、公示方式等方面的制度,实行诚信状况与登记机构的监督机制相挂钩。加强执业情况检查,特别对超范围经营、进行假证明、假评估、压价回扣、挂靠借用、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等行为进行检查考核,情节严重的,实施市场禁入。构建投标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实行诚信状态与行业监管、市场准入等挂钩,建立健全工程建设企业诚信档案及市场清出等约束制度。构建市审管办(市公共资源管委办)、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三位一体的企业诚信管理联动机制,实施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统一诚信状态发布平台,促进诚信信息扩容增面及具体运用。
7、政府采购创新扶持工程。建立解决政府采购商品价高质次等问题的工作机制。一是规范采购文件编制,推动采购文件规范化、标准化,逐步向网上超市推进,为构建网上采购创造条件。对采购文件涉及的不同种类项目的资格条件、关键参数、分值比例、评分细则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形成标准模块,提高编制标书的工作效率,增强可操作性。分类标书的评分细则将采用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相结合,让全社会参与监督政府采购工作。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和供应商信用体系建设,对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可邀请相关技术专家或委托第三方验收,对数量较大的采购项目,实施抽检验收。三是对固定询价等小额采购项目试行网上在线询价交易。四是探索开展“跟单采购”的试点。五是加强对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监控。六是加强对评标专家和中介代理机构的行为管理。
借助温州金融改革试点契机,推进政银合作、政企合作和银企合作,创新政府采购供应商融资模式,做好与银行和相关部门的业务对接,引入银行机构为政府采购提供金融创新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政府采购供应商融资管理相关规定,实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备案制,积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温州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
8、产权交易社会化服务拓展工程。加大排污权交易试点改革力度,探索碳排放权交易新领域,加快城建资产货币化处置,考虑到平台执业人员紧缺等现状,全面实施产权交易社会化服务,以委托合作形式,向社会“放权”,按照“公开、公平、机会均等、轮流合作”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和规范流程,公开选定拍卖合作机构,通过规范化市场运作,促进资产有效盘活。
9、电子化交易和监察平台升级工程。充分利用安全、稳定、高效、可扩展的“数字平台”功能,打造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一是实施电子监察系统对交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察分析,设置相应的监察模块,主要对业务流程、执法依据、时效性等进行监控、预警等。二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系统升级,实现全程无纸化、资源信息共享、全程业务留痕、全程安全防护、功能、多级结构等系统功能,建成处于全省、全国先进水平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系统。三是逐步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网上信息发布、网上报名、网上投标,探索网上开评标、远程评标定标。
10、人才培养素质提升工程。审批与交易服务中心作为直接面对社会、面对群众、面对市场的综合性窗口,必须建立一支“作风好、素质高、能力强、技术硬、服务优”的专业服务队伍,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社会投资环境、提升窗口形象。一是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探索建立后备干部到中心审批窗口锻炼机制,使平台成为培养、锻炼、发展干部的人才基地。二是提升综合素质,统筹各类资源,构建素质提升教育培训网络和业务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建立激励及制约机制,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建立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单设制度和窗口工作人员淘汰退换机制。四是引进人才,充实队伍的技术力量,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创造一流的服务平台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