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
2013年工作情况及2014年重点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办始终围绕“促进职能转变、服务实体经济、优化发展环境、惠及基层民生”这一中心任务,牢牢把握“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投资环境最优”这一工作目标,稳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创新,成效较为明显。目前,审批部门进市审批服务中心比率达96%,审批事项集中比率达92%,既受理又能办理事项比率达90%,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和民间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了60%以上,中介服务提速达44%以上。2013年,市本级受理审批事项223770件,办结223679件,其中即办件120553件,承诺件103002件,提前办结率为97.84%,单件平均办理时限为2.4天,属全省领先。公共资源交易市本级平台共完成各项业务交易项目7795宗,交易总额达452.54亿元。其中,建设项目交易890宗,预算投资249.3亿元,交易额 218.8亿元,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30.5 亿元,节约率达12%;政府采购6715宗,预算价 11.94亿元,实际中标价8.96亿元,节约资金2.96亿元,节约率达 24.8%;土地交易137宗,合计5063.3亩(其中经营性用地3415.8亩),交易额218.43亿元,比起始价增加了9.3亿元,国有产权交易53宗,交易额6.35亿元,比起始价增加了1.03亿元。
我市的审改做法和经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全国、省级媒体的高度关注。今年8月9日,我市在全省审改现场推进会上作了了典型发言。11月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刊登了“温州把审批权关进制度之笼”;11月中旬“行政改革内参”刊登了“脱钩改制、集中竞争—温州着力破解审批中介服务‘中梗阻’”;11月29日中国改革报刊登了“浙江温州市实现非行政许可事项零审批”;11月12日浙江卫视在新闻联播中播出我市“中介机构改革做法”;11月18日新华社“浙江领导参考”以“温州是怎样破解审批中介服务‘中梗阻’的”专题调查;12月5日光明日报头版刊登了“温州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我市媒体也进行了系列报道,引起较大反响。我办完成并上报了国家发改委委托的2013年 “完善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体制”调研课题,被专家称为国内首个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研究领域较为全面、系统的课题文本,为今后国家推进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提供理论支持。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优化审批服务环境
1、推行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审批事项是审批权力的集中体现,清理规范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一是减少审批事项。我们对市、县两级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日常管理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进行全面彻底的集中清理,对所有部门现行的事项进行排查、汇总、分析、评估和论证,对有法定依据,但难以达到管理目的审批事项,半年内无人申请办理的予以挂起,一年内无人申请办理的予以冻结,连续二年无人申请办理的予以取消或调整。经清理,市本级保留了70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5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51项),县一级保留了72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6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62项),全部为上级政府设定和下放的事项,我市政府设定的审批事项归零,使我市率先成为全省地级市事项最少的城市。二是规范审批事项。我办以“一事一表”形式,对市、县两级所有保留的许可事项和非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实体标准化,编制了《温州市审批事项规范表》,对事项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办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六统一”,并进行编码管理,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限制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同时,还对申报材料中“反复提供、重复提供、无理提供、无法提供、无需提供”的前置条件和兜底条件一律予以取消,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三是下放审批事权。按照“权力下放、重心下移”和“哪一级投资由哪一级审批”的原则,减少审批层级,把关乎企业发展和民生的事项同步下放、配套下放、及时下放给县(市、区)。凡是下放的审批事项一律进中心,使项目审批在同一层级、同一平台上运行,建立下放事项的评估、考核机制,确保事权下放到位。特别是将关乎民生的水电缴费、户籍办理、计生和民政服务等社会服务事项直接进驻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目前,市县两级平均下放到中心镇(功能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达322项,平均下放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达90项。如市质监局将企业代码证办理事项下放到镇级便民服务中心直接办理。
2、深化职能归并改革,推进事项集中审批。职能归并改革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打造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前提和保障,必须要强力,实现行政审批统一集中办理。一是积极对接,协调部门进场。我们分别走访了市民政、质监、规划、住建、工商等十几个部门,上门主动沟通协调行政审批事权进场事宜。如市质监局将具有审批职能的处室整合后成立审批处,成建制入驻中心服务。二是行政督查,推进事项集中进场。我们协同市纪委、监察局开展了全市“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交叉检查,重点对各级各部门事项集中度、窗口授以度进行抽查核实,有力地推进了事项的集中进场。目前市本级应进驻审批中心50个审批职能部门,已有48个审批职能部门进驻设立窗口,12个部门单独设立行政审批处并成建制进驻审批中心,市本级审批部门进驻中心比率达96%,事项集中度达92%。三是加强窗口授权,推进既受理又办理。通过签订授权书等方式,采取窗口即办形式直接办理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防止将窗口变办“收发室”,提升中心的整体服务功能,并将授权度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目前窗口授权度已超过90%。
3、脱钩改制打破垄断,集中服务形成竞争。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中介机构运作中由于区域性、行业性垄断等原因导致的中介服务效率低、收费高、质量差、违约多等问题,已成为制约行政审批提速提效的“中梗阻”。针对上述问题,在脱钩改制的基础上,我办在全省率先启动中介机构集中服务管理。一是建立平台,集中服务。根据“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原则,于今年2月建立温州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按照“垄断半垄断行业必须进驻、项目审批关联度较大的必须进驻、市场竞争充分的自愿申请入驻”的要求,实体入驻中心54家,涉及13大类中介服务,入驻综合网络平台有395家,涉及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的29大类中介服务,基本实现“基本建设项目一条龙”、“市场准入一站式”的集中服务模式。进驻平台的同一类型中介机构至少要达到3家以上,未达到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我办负责引进,有效打破垄断格局。如施工图审查中介机构,原来只有4家,图纸审查需要候审,一些小项目排队需1—2个月,甚至有的要“找关系、开后门”,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推进速度,现通过引进达到8家,既满足了市场需求,形成竞争机制。针对我市防雷检测中介只有1家,我们引进省防雷中心、台州防雷中心等2家中介机构,初步形成竞争态势。二是建立制度,规范运作。我办制定了《温州市中介机构进驻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实施方案(试行)》、《温州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入驻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加强标准化管理,制定《中介机构服务一览表》,明确服务环节和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并按照“四规范、五统一”的要求,将入驻中介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收费标准等内容的公开上墙,并对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入驻中介机构规范运作。三是公开比选,形成竞争。我办制定出台了《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选取中介机构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择优选取资质高、服务优、技术强、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建立预选库。除通过招标方式选取中介机构的项目外,凡政府投资项目在选择中介服务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通过对服务效率、服务价格、服务质量、诚信履约等要素进行公开比选,统一从中介服务机构预选库中择优选取。通过预选库公开比选的方式,有效破解中介竞争不充分、服务效率不高、政府投资成本高等问题。如施工图审查的时限由原来的1个月缩短为10天,收费从原来的3元通过竞争降到1.4—1.8元。四是加强监管,考核清退。为强化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我办制定实施了《温州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按照“准入有门槛、退出有机制”的原则,建立了审批部门评价、服务对象评价、中心场内评价“三位一体”考评体系,对中介服务的服务质量、服务时限、服务收费等12项内容进行评价,并对考核排名结果进行定期公示公开,实行清退机制,倒逼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同时,还建立了中介服务办件网络监管系统,实行中介服务全过程电子监管,建立中介机构服务成果违反强制条款曝光制,将违反诚信的列入黑名单,纳入市企业诚信平台,性质严重的实行市场禁入。
4、做好四级联动网络建设,实现审批服务一网尽揽。针对部分群众获取公共服务出现一定的障碍,公共服务诉求难以及时满足等问题,我办以“为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建立四级审批网络,基本满足市、县、中心镇、社区四级的“两横两纵”联网审批的要求。一是搭建四级审批网络。我办在原行政审批系统二期和试点的基础上,通过制定需求、软硬件采购、开发建设和培训运行等环节,开发了审批事项综合管理、审批公共资源共享、电子监察等3个系统180多个功能点,引入电子印章系统,于今年8月底初步完成了四级审批网络建设,并通过了第三方机构对系统的功能性和压力性测试。二是实现所有事项进网。我办将各级各部门的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涉及安全、保密的事项除外)全部录入到四级审批系统,为不同部门、不同系统之间审批数据实时交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全市审批服务“一平台一系统一网络”办理打好基础。三是加强业务对接和培训。为让承办人员及时熟悉四级审批系统的工作原理,我们通过软件演示、讲解和点对点的服务指导,为县、镇和社区培训了51批4650人次,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开展四级联动审批试点。在四级联动的使用方面,我们充分利用四级网上联动系统的事项标准管理和不受时空限制的优势,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式,先在县(市、区)的镇(街道)联动,再逐步向社区、村居延伸。我们重点在龙湾蒲州街道及蒲三社区,瓯海的娄桥街道及秀屿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联动试点,通过事权优先下放、街道社区直接受理办理、信息共享互用、部门网上审批等途径,基本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企业办事不进城。如市公安局将直接涉及民生的事项下放到社区,在社区设立服务窗口673个,进驻民警843人,可直接办理户口、暂住证、交通违法处理、出入境等30项事项。
5、深化服务方式创新,助推实体经济、温商两大回归。在投资任务日益繁重的当下,我办通过创新服务方式,激发投资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为温州的“赶超发展、再创辉煌”提供了强有力的审批服务保障。一是推进全程无偿代办制。为打造优质的投资发展环境,我办专门设立了代办窗口,建立了项目代办库,共有48个项目,主要为政府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构建了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招商主体、招商主管部门及审管部门组成的代办网络(全市专职代办员53名,兼职代办员571名),通过“派单代办、协调代办、督办及审管办直接代办”的立体式代办方式,对温商、台商、侨商及重点项目实行代办服务。经梳理分类,代办库内的所有项目分三批报市政府派单代办,第一批共派单代办27个招商引资项目,第二批派单了19个政府投资项目,第三批派单了14个招商引资项目,审管办自行代办了15个项目,列入目录库的招商引资项目代办率达100%。做好跟踪督办,对派单代办项目及时跟进,实行一月一跟踪、一月一汇总工作机制,及时掌握进度,强化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在代办过程中发现问题或遇到阻力,及时介入,寻找症结,协调各方,优化环节,协调办理了审批手续。对涉及多部门项目由审管办确定专人负责直接全程代办,如温州市水上旅游服务基地项目,在短短2个月时间内,完成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设计、监理、施工已经招投标,大大节省审批时间和推进工程进度。扩展代办范围,助推“三万”行动,明确企业涉批问题均纳入代办范围,实行驻企服务员与代办服务“无缝”对接,凡是企业反映的审批问题,及时确定责任单位予以协调解决涉批问题。二是实施模拟审批。为推进重大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我们深化了项目联审制度,制定了模拟审批实施细则和具体工作流程,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对全市各级重大项目和台商、温商、侨商回归项目全部实施模拟审批。对前期准备到位、规划选址明确、主体相对确定而要素条件暂缺的项目,实行全过程模拟审批;对某个审批环节或审批事项尚未达到法定审批条件的,但主件已具备并符合模拟审批条件的,启动阶段性模拟审批,切实推进项目审批速度。三是推行企业准入“六证联办”。对办理企业登记设立或变更,实施“一窗式”审批,在一个窗口一次性递交登记材料,各部门窗口网上数据信息共享,同步审核、办结,服务对象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企业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统计登记证等相关手续、证件,使办事群众由原先至少要跑5趟到现在只需走1趟即可办完企业登记手续,领取证照。四是优化小微企业审批流程。为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快小微园区建设,我办制定了《温州市审管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指导意见》,对园区项目审批实行化零为整,由园区建设管理部门统一办理环评审批、水保审批、矿产压覆审批等前置条件。编制了小微园区项目审批流程图,明确各个环节的审批时限和程序。五是落实“超时”和“缺席”默认制。对超过承诺时限未予办结的,经审核确定无正当理由的,视为办结;无故缺席联审等会议或虽参加但没有当场(或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审查或审批意见的,均视为同意。业主通过向我办申请开具行政督办函,凭行政督办函申请办理下阶段有关审批手续。被督办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向业主出具因超时或缺席而耽误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6、推行全流程管理,促进项目审批提速提效。我们以缩短审批时间为重点,对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再优化,对中介服务环节进行规范再设计,对特殊项目前置手续招标进行简化,形成了从项目立项到领取施工许可证一条龙审批全流程管理体系,加快项目落地。一是编制审批全流程图表。为提高办事的透明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我们理清各环节主管部门间的职能边界,通过串联变并联、合并“同类项”、协调“前后步”,取消互为前置条件,设计编制了房建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等7大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图表,以及工商企业(内外资)和企业投资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审批、房产证土地证办理、退二进三、技术改造等7个方面的民间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图表,极大地加快了项目审批速度。二是优化部门审批流程。针对项目审批环节繁复问题,我们建立了以投资领域告知制、模拟审批、先批后补审批、六联审批为核心的“双轨”审批服务机制,实行技术审查与审批决定相对分离的联合审批方式,合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合并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合并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合并初步设计防雷审查和施工图设计防雷审查等,审批环节缩短为立项、初设和施工许可三个环节。取消了有关前置审批条件,缩短了审批长度,提高了审批效率。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和民间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13个工作日,分别缩短到30个和32个工作日。三是减少中介服务环节。我们对所需时间占项目审批全流程2/3的中介服务实行简化瘦身,梳理出43项中介服务事项(如项目建议书兼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审查、初步设计文本编制、环评报告等),按照事项标准化要求,在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础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7个方面进行统一清理规范,将22个前置中介服务环节合并为9个环节同步进行(如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合并、日照分析与交通影响评价同步进行等),取消办理材料106个,减少中介环节13个,中介服务由188—212个工作日压缩到96—118个工作日,提速达44.3%以上。四是简化前置招投标手续。针对特殊政府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前置手续招标,在控制法律风险和工程量确定的情况下,经市政府同意和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备案后,只要具备模拟立项文件,并且初步规划设计要点、红线图已下达的就可进行招标,最大限度的提高审批效率。通过全流程管理,审批时限压缩了60%以上,如华润万象城等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仅花了90天。
7、构建立体监督体系,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审批制度改革知易行难,能否见成效,关键还在于能否真正按要求动起来、真正干起来,把制度落实到位。为构建完善且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我办研究制定了以下相应措施:一是推行审批服务“十大”问责制。对单位及工作人员执行力不强、效率低下、协调不主动、沟通不及时、服务不优等具体的十大行为实施问责,确保审批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便捷高效。二是开展窗口服务“一事一评”。在中心各办事窗口安装电子评价器,对工作人员及窗口实行“一事一评”,接受办事群众的监督,评价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目前满意度99.84%。三是实行办件预登记制度。在全省首创设立事项办理预登记制度,设立办件预登记窗口,将办件信息登记后实时传至相关窗口受理,进行办件起点管理,加强审批过程有效监管,对驳回补交材料等情况全部记录在案,驳回次数超过3次就对窗口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邀请第三方考核机构对办结件进行电话回访,及时了解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受理预登记制、限时办结制的落实情况和办事态度、办件质量等。五是推行审批案卷内审制。对中心的部门窗口办结的审批案卷定期进行抽查,检查部门对新审批流程、新审批标准的执行情况,强化审批结果的监管,确保审改措施落实到位,监督管理执行到位。六是实施行政审批服务和工作人员考核。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纳入对部门年度考绩的重要内容。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由我办组织实施,评选名额按比例由人力社保部门单独分配给服务中心,计划单列不占部门名额;考核结果由审批管理机构书面告知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给予奖惩。
(二)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大力优化市场环境
1、强化制度创新,着力推进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一是谋划综合改革新思路。我办在充分调研和积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评标专家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投标、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简易招标、中介机构预选库管理和远程异地评标等六个方面的规范制定,拟纳入《关于进一步深化招投标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1+X系列文件。目前已上报市纪委监察局。二是推行招投标有关规定清理工作新举措。根据省发改委要求,我办牵头制定了《温州市开展招投标有关规定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不留死角、不存遗漏”的原则,对照上位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会同市发改、交通、住建等部门对全市1999年以来的所有涉及招投标的文件、规定、办法、纪要和抄告单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清理,共清理文件249项,其中建议保留153项,废止42项,修改48项,宣布失效6项。清理情况已上报省发改委备案。三是制定电力工程招投标新规范。根据陈金彪市长批示,我办会同市电力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电力行业垄断致工程监管缺失亟待关注〉反馈建议》、《关于规范电力用户工程招标投标意见的请示》,提出限额以上的电力工程统一进入市本级、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规范市场运作,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打破电力市场垄断格局。我办的建议和请示均获陈金彪市长、陈浩副市长批示,现正待市政府审定、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
2、强化技术创新,着力搭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一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换代升级。我办启动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升级开发工作,积极探索开发和应用网上投标、开标、评标技术,在做好系统需求调研工作的基础上,投入精干力量,联合软件开发公司对7个子系统和650个功能点进行技术研发,逐步构建网上交易平台,力争于2013年底前实现新系统上线测试,于2014年2月投入试运行。二是推进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我办根据远程异地电子评标三步走实施计划(先跟市域内的县级平台互动,后跟省域内的兄弟城市互动,再跟省域外的深圳、青岛、厦门等地互动),已成功实现第一步,完成与永嘉县的远程异地电子评标互动,正对接其他县市平台进行技术推广。同时,还召开了杭宁温三地远程异地电子评标工作研讨会,主动对接杭州、宁波两地,分别于8月、12月份完成与杭州、宁波的远程异地电子评标测试,为实现杭宁温三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提供技术支撑。三是推进“六合一”电子监察平台整合。我办通过整合电子效能监察系统、电子程序监察系统、招投标场所视频监察系统、视频直播系统、评标专家评分考核系统以及远程异地评标实时监察系统等六大系统功能构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平台,实现招投标行政监督和执法监察在点上深入,监察对象深入到标前、标中、标后各个环节。该项工作被评为2013年纪检监察创新创优项目一等奖。四是搭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借鉴深圳、杭州等兄弟城市的成功经验,我办正会同市财政局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现软件系统开发接近尾声,正征求协议供货商、采购单位、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同时与省级平台进行数据对接,落实前期准备工作。五是推进了区级交易分中心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办按照“属地审批属地交易,充分授权、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建立了鹿城、龙湾、瓯海等3个分中心,加强了对分中心硬件设施建设的指导、督促和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开发了分中心业务运作及管理模块,推进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运作。
3、强化服务创新,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一是优化重大基建项目交易流程。针对我市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我办提前介入前期招标方案的协调和制定工作,为业主单位出谋划策,并积极借鉴外地的成功做法,优化开评标流程,创新工作方式,制定招投标各个环节的处置预案,将工作做深做细,确保了项目招标顺利实施。如首次启动了隔夜评标的方式,完成了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4个标段的招标,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也为我市重大项目的隔夜标评开标工作开启了先河。二是创新产权交易服务模式。全面实施产权交易向社会放权的服务模式,出台了《国有产权交易选定拍卖合作机构暂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和流程,公开选聘了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等7家业绩好的拍卖机构作为委托合作的对象,明确了职责和交易规程,通过规范化市场运作,完成了13宗351个标的国有资产的拍卖,成交额达5.55亿元,促进国有资产有效盘活。推行排污权交易即办制,采取月度出让公告改为年度预期出让公告,合并报名环节,取消收退保证金环节以及利用银行POS机直接收费等措施,简化流程,将原本20天的交易时限压缩至即到即办,最大程度地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创新政府采购第三方支持模式。针对社会反映的政府采购产品价高质次等问题,我办在全省率先设立温州价格事务所政府采购监测工作室并开通价格监测热线,对全市协议供货20大类616个种类商品进行市场价格实时动态监测,确保市本级协议供货产品价格总体低于市场价格水平。如电视机、空调的采购低于市场价格达3.5%-10%。同时,我办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进行合作,对政府采购产品进行质量抽样检测,将抽检结果作为货物验收和付款审核的重要依据,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我办还引入银行机构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金融创新支持,签订三方贷款协议,积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温州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同时,我办还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创新管理 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意见》,开展了批量集中采购试点、“跟单采购”试点工作,推动采购文件规范化、标准化,对不同种类项目的资格条件、关键参数、分值比例、评分细则进行统一规范,形成各大类标书的标准模块。
4、强化监管机制创新,着力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一是规范市场准入机制。针对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推行高额工程保函制度;1亿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优先选用保函,引入金融机构担保机制,保函覆盖了招标项目投标、施工全过程,有效防范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由有实力的企业实施,保证工程的按时施工和建设质量。截至11月,共对52个进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高额工程保函,总投资金额达149亿元。如瓯飞一期围区生产配套区域涂面整理工程,实施高额工程保函后节省投资金额2.95亿元,下浮率达28%。二是征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我办首次组织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文本和审查要点征集活动,发动了近50家单位参加,共征集招标文件文本和审查要点67套,涉及房建、交通、市政等6大专业。经专家评审,共精选了12套示范文本,为下步的推广应用打好基础。三是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场内行为管理。我办制定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场内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招标代理机构日常、月度、年度评估、考评机制,并根据考核结果设立五项信用等级,将考评结果在网上和交易大厅屏幕上予以公示,并实行招标代理机构市场清退机制。截至11月,共计对21家违反承诺书条款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扣分处理。四是强化评标专家规范化管理。我办在全省率先实行了设计项目招标评标专家评审意见公示制度,公开专家评审意见,引导专家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评标行为。截至11月,共对9个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在网上进行评审意见公示。加大对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的查处力度,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共对4名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进行查处,并将处理决定在评标区、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增强专家评标责任意识,健全专家库清退机制。同时,我们还加大了评标专家库的扩容工作,新引进了政府采购方面的专家名,并对新进专家就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评标实务等内容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集中培训。五是构建招投标诚信体系。我办制定了《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领域信用信息应用试点方案》,初步建立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域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的制度规范。大力推进投标企业信息库建设,截至11月,企业信息库内投标企业共计3041家。健全了部门间的信息对接和互联互通机制,实现省、市、县(市)、区四级平台数据接口衔接功能。如进入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已有超过95%的项目实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对接,完善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我办与市中院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招标投标信用惩戒的会议纪要〉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在我办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我们还加强与行政监督部门的联动,根据招投标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在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统一平台上进行公示。截至11月,共对9家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公示。六是强化标后定期联合联查。我办联合行政监督部门每月进行一次标后联合检查以及借用资质投标、出借资质收取费用专项治理活动,将每次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在市场主体的诚信档案中予以存档、通报,并针对各项目的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今年以来共对温州滨江广场项目一期工程等17个项目进行了联合检查。
(三)提升综合素质,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重点,制定学习方案,组织全体党员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党员的综合素质。二是积极探索基层党建新途径。以深化“五型机关”创建工作为核心,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不断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将部门进驻中心窗口的党员有机融入单位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开展了“争先创优”、共产党员示范岗、党日活动等,激发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激情。三是突出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围绕文明创建“十三项”测评标准和“五个一”创建主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软硬件建设,以启动“道德讲坛”、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活动载体、狠抓作风建设等为重点,深化我办的文明机关复评工作,树立了单位的良好形象,较好地完成了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工作。四是积极开展群团工作。加强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广泛开展群团组织联谊交流、学习研讨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营造欣欣向荣、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2、加强综合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一是公文处理及时流畅。按照即办制的要求,完善公文流转和传阅程序和制度,确保文件处理高效运转。目前收文858件,发文368件。二是财务管理安全高效。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加强资金的管理,规范保证金收退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和商务中心收费制度,按照市财政经费使用情况考核要求,做好相关经费使用的统筹安排,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使用。三是人事管理有条不紊。做好了工资福利、技术职称、教育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实施了全员绩效考核,较好地完成了中层副职竞争上岗活动,完成了13名同志的公开选调和公开招聘工作。四是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管理“三严四禁”要求,按照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范围,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禁止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千方百计节约经费开支,并定期上报月接待情况。五是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建立健全了资料接收、整理、保管、利用等管理体系,完成了6951卷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3、注重信息宣传,进一步提升形象。今年的信息宣传工作较去年有了较大的提高。一是做好与重大媒体的对接。主动走访对接国家级、省级媒体,将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招投标综合改革和中介机构改革的特色亮点主动亮出来。截至11月底共被国家、省级重大媒体报道达6篇。二是做好信息宣传队伍建设。不断创新信息宣传工作方式方法,更新理念,主动采取措施提升信息宣传工作,召开了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座谈会,邀请专家进行了业务培训,切实更新信息宣传报道的理念,提高宣传报道的水平和功底。三是加强信息宣传机制建设。制定了《政务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加强了全市系统内的信息宣传员队伍建设,将信息宣传与考核相挂钩,有效改变了信息宣传格局。同时,我们还将所有的信息简报寄发给“两代表一委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提升我办的整体形象。目前,我办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政务信息工作任务,市政府政务信息考核计分达1090分(达标分为100分),共编发《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共 16期,更新门户网站综合新闻72条。
4、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激发工作服务正能量。一是紧扣重点,稳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夯实廉政教育平台,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开放廉政书架、编印廉政读本、编发廉政短信、聆听廉政讲座和观看廉政影片等形式,深入开展以反腐倡廉教育为主题的各种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今年,我办被命名为省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二是强化措施,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137个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分门别类设定风险等级,编制岗位职责目录、制度管理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岗位职责运行“流程图”,按图索骥,固化工作流程。三是落实关键环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围绕《2013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等文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进行分解、细化和明确,并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一岗双责”,并重点就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综上所述,我办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不少差距。如:职能归并改革与省里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场地建设与业务发展需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四级联动数据共享还需要强力推进;招投标挂靠、围标串标行为仍然存在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完善。
二、2014年改革思路及重点工作
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十大举措”的战略布局,正确认识和把握改革十个关系,全面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改革,以“改善发展软环境”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深化改革的根本标准,打好我市审批制度改革发展“组合拳”,为实体经济振兴和温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2014年重点抓好十一项工作。
(一)推进审批事项再减少
1、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是配合省审改办厘清省级设定的许可类事项和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为省审改办制定“审批权力清单”提供服务。二是会同市编办、市法制办对市本级的580余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工作,制定“权力清单位”,厘清权力边界,明确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确保各项审批权力依照“权力清单”的要求依法公开运行。三是县级政府同步清理,同步制定、同步公开。确保市、县两级在3月底颁布实施“权力清单”制度。
2、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一是在产业集聚区深入研究推行“负面清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积极对接省审改办,在温州先行先试。突出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保、技术、安全等清单内审批的提速提效,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实行立项备案、前置审批按准入标准,由企业自主承诺,竣工统一验收。对企业准入审批项目不再作为企业注册登记前置条件,确保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时间为2天以内,外资企业设立审批时间为3天以内。二是突出境外资本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以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为依据,以省级相关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位的基础上,列明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准入措施,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负面清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2011年版)分类编制,包括18个行业门类。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2个行业门类不适用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该项工作需要省审改办的大力支持,将我市作为试点,下放相关省级审批权限。
3、推行备案制向告知性备案突破。做好备案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凡属审批性质备案的一律将“备案”视同审批进行监管;其他性质的备案逐步推行告知性备案,明确告知性备案的适用范围及类型,凡是告知性备案类事项,一律不得采取审批方式,一律不得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只需进行一般性告知。审批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的监管,减少企业在审批时的负担,从而破解“假备案真审批”的问题。
4、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审批事项目录库,将市、县两级保留的所有审批事项统一纳入库内,建立审批事项编码管理系统,对保留事项进行编码化动态管理。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申请可在审批事项目录库内取出所需的审批事项,也可将已取出但一年内零办件的审批事项“放回”库内,做到库内审批事项“随取随还”的自助服务功能,防止审批事项随意增减。
(二)推进审批权力再下放
1、向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放权。继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提升审批窗口的服务功能。凡审批职能分布在两个以上处室的部门,均要单独设立审批处,并成建制入驻审批服务中心。没有单独设立审批处的部门,也要派驻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入驻审批服务中心,确保2014年底市审批服务中心既受理又办理的事项比例超过92%。重点理顺投资审批主要部门的内部关系,打通部门内部审批流转“微循环”,凡咨询、受理、初审、核批、打印和发放证照等事项都在审批窗口进行,能当场作出决定的简单事项授权窗口即办,确需技术支撑的,由行政审批处室牵头协调或组织征求相关业务处室意见后审批,防止“慢审快批”、“体外循环”等影响审批效能的现象发生。
2、对接省级事权下放。①根据我市转型发展特别是助推实体经济和温商“两大回归”的现实需求,努力对接省审改办,争取我市亟需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征收审批、使用岸线审批、3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等17项省级事项下放及承接到位。②针对我市实施“五大国家级改革试点”等改革进程中对审批权限的不断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对接,争取省里再下放一批事权,推进改革出成效。
3、推进市县两级同权扁平化审批。制定市县两级同权扁平化改革具体方案,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同权扁平化审批改革,凡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市本级有的终审事项和初审事项全部下放给县级政府;县级政府要求省级下放的事权,我办努力对接,争取下放到位。
4、做好对下放事权的有效承接。要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出实效”的要求,建立健全下放事项承接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评估办法,加强对事中、事后的监管、评估、考核。
(三)推进审批时间再压缩
1、推行企业投资高效审批机制。探索企业投资减少或取消审批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实体经济、温商、台商、网络经济高效审批制度及具体流程,明确每个审批环节的前后置条件、办理时限、审批部门职责等,确保市级所有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到100天左右。
2、深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和全范围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验收发证5个环节,采取“分包”的形式将涉及的审批事项纳入五个“集装箱”,每个环节确定相应部门作为责任单位实施项目审批,由牵头单位对该环节审批负全责,明确完成时限,实现“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并联、限时办结”,确保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100天左右完成审批。
3、健全联合审批机制。创新联审、联办、联批、联网等方式,完善前置审批联用、各类证照联办、施工图纸联审、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等机制。建立网上联合审批平台,拓展网上联合审批范围,推行房建项目施工图中介联合图审制、施工图设计与审查交叉制度、施工许可证与工程规划许可证联办制度、施工许可证与相关前置手续(施工承包合同备案、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工程质监手续和安全条件审查)一并受理及联办制度。推行基建项目审批“一表通”制度,力争90%以上的审批事项网上办理。
4、推行消防“三制”改革。消防审批作为目前影响我市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重要瓶颈,必须要加大力度推进“三制”改革。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分离制、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技术核查和行政审批分离制、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的“三制”改革,抽借专家集中对消防技术进行审查,并建立部门职责清晰、审批简化高效、监管配套完善的消防审批新模式,破解消防部门技术人员不足,项目审批不断积压的问题。
(四)推进审批平台再打造
1、加快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在落实行政服务中心场地的基础上,推进海关、商检、银监、海事等垂直管理部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实现商贸审批服务一条龙;推进各部门实体性行政办事大厅(分中心)功能向市行政服务中心迁移整合,实现为民服务一条龙;推进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集行政审批、为民服务事项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涉批中介服务于一体的行政服务中心,发挥整体服务功能,实施全流程服务,形成集中、规范、高效的审批机制,实现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一条龙,切实满足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路、不走冤枉路”的诉求。力争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集中度达96%以上,走在全省前列。
2、加快建立四级服务体系。有效整合部门、跨层级办理事项,将市县两级各部门除涉密事项外的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四级联动“一张网”审批,各部门之间的审批信息数据实时交换、共享、互动,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推进全流程网上办事,建立集信息公开、网上办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于一体的全天候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市、县(市、区)、中心镇(功能区)、社区(村)网上联动审批30分钟服务网络。县(市、区)需报市级、乡镇需县级部门甚至市级的审批事项,受理材料通过网络上传,根据权限审批,结合电子印章的网络授权,审批结果可根据申请人的需求通过网络在受理点甚至靠近的服务中心下载打印,真正意义上解决多跑路、成本高等问题,做到了便民利民。如社会群众反映的电力、水务等服务办理时间慢的问题,创新服务方式,厘清办事环节,推进办事窗口下移到社区、村居办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3、加快打造中介服务平台。围绕打造全国一流的中介服务品牌,着力深化中介机构改革,确保中介服务再提速30%以上,中介服务收费下浮20%以上。①全面放开中介市场。对依法设立的外地中介机构进温承接业务需主管部门备案的,全部实行告知性登记,并进驻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清理限制性执业规制,对部门或行业协会擅自设定的各种行业性、区域性的中介服务市场保护性政策,特别是部门规范性文件设置的准入门槛,一律予以取消或修订。在消除行业、区域壁垒的基础上,通过引进外地中介机构打破个别行业垄断格局。如:人防专项施工图审查、防雷业务、节能审查等。②推进脱钩改制改革。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中介机构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发改委对隶属政府主管部门的尚在过渡期的1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逐家督查推进,确保3年内实现与政府主管部门彻底脱钩。③创新中介服务模式。推行综合审查机制,对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中介服务事项,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综合审批查服务平台,以减少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环节。如中介联合图审制等。探索开展“形式审查制”试点,按照试点先行、风险可控的原则,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开展“形式审查制”试点,实行“先批后审”,促进项目审批提速提效。推行竣工验收“三测合一”制,对竣工验收涉及的土地测量、规划测量、房产测量,实行中介机构一次测量、三个部门共同承认成果,以减轻业主负担。探索建立集咨询、服务、信用、评价为一体的中介服务快捷电商交易系统,更加方便业主选取中介机构。④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对没有法律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对依法设立的中介服务事项,明确适用范围,防止中介服务随意扩大。对具有区域性特点的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区域性综合评估(评价)机制,减少中介服务项目。⑤建立捆绑式考核体系。将中介机构改革纳入到对部门的年度考绩体系,与行政审批服务一并考核,确保我市的中介机构改革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五)推进审批服务再优化
1、抓无偿代办扩大服务覆盖面。在切发挥“三万服务”驻企服务员代办作用的同时,对实体经济、温商“两大回归”项目、网络经济项目、小微企业项目一律实行全程无偿代办。推进网上代办,实现上下联动的接力代办和部门间联动代办,切实扩大代办范围。
2、抓模拟审批优化服务机制。构建模拟审批服务窗口、责任部门和协办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模拟审批项目信息库,明确各个环节模拟审批的条件,凡是“两大回归”项目、网络经济项目、代办项目,只要符合条件的,一律采用模拟审批方式,在法定条件具备后,自动转化为正式审批,并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
3、抓无休日服务拉长服务时间。根据市委和市纪委要求,按照“便民利民、分类设置、高效低耗、分步实施”的原则,借鉴上海等地的先进做法,做好与部门的对接协调,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办法,主要对办件量大、服务企业和民生事项多的窗口实行无休日制度,如房屋登记管理、土地登记交易、市民卡办理、水电缴费等服务、户籍治安、车辆管理、出入境管理、婚姻登记等窗口。
4、抓否决事项双告知深化服务内涵。在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的基础上,推行审批窗口否决事项双告知制,对不能办理的事项明确不能办理的原因,告知补正救济途径,若能办或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救济办理的,承办人没有想方设法给予办理的,要实施问责制。
5、抓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效率提高服务民生水平。根据群众需求,对房产证、土地证、契证等证件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编制流程图,简化手续和环节,切实方便群众。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启动房产证、土地证、契证三证联办。
6、抓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创业热情。谋划市场主体与经营主体相分离,注册资本认缴制、注册地址与企业经营地址相分离,改年检制为备案制的市场准入“宽进严管”、证照分离机制。
7、抓微笑服务提高亲和力。以“微笑服务”为载体,着手实施系统化、全方位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①推行窗口微笑服务,做到“一二三”,即:“一张笑脸”,接待办事群众微笑相迎;“二次站立”,站立式迎和送;“三声相待”,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②推行宾馆酒店式引导服务。设立专门引导员,将迎候式的被动服务改变为移动式的主动服务。以“微笑服务”解决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切实提高满意度。
(六)推进审批监管机制再创新
1、建立多元化立体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的监督机制,实现监督主体多元化,把审批事项纳入整个社会监督体系,让社会各界和群众来评判审批服务工作的好与坏。
2、健全审批行为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推进审批办件预登记提质扩面工作,要从业主咨询或项目即将启动时就实行预登记,对窗口办理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切实强化审批起点到终点的全过程监管,杜绝慢审快批现象。创新预登记方式,建立刷卡登记、自助登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的监管作用,对各窗口办件过程、审批环节、办件结果进行实时监控。同时,深化政务公开,使行政审批的全过程公开化、透明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完善考评奖惩机制。完善审批窗口考核体系,结合“万人评议机关中层和基层站所”活动,全面、客观地评价审批窗口的工作服务情况。强化考核激励,将窗口工作表现情况与干部提任、福利提升、评先评优等挂钩,彻底激发工作积极性。严格执行招商引资“四查倒逼”机制和审批服务“十大问责”等措施,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4、推行“一枚章”审批机制。对我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实体经济、温商、网络经济等审批项目,采取先盖章通过后追踪服务或技术支撑的方式办理,实行一个部门一枚公章审批,力争将审批专用章数量减少到十分之一左右,依法破解“公章围城”现象,提高政府审批工作效能。
5、实施“一单清”收费机制。着手研究推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收费“一单清”,对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各个环节中涉及的收费项目进行规范清理,对依法保留的收费项目制定统一标准,统一出具缴费通知单,在整个项目审批完成后,对收费的标准、项目进行审核后一次性结清服务费用。
(七)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再深化
1、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正确理清政府、市场、社会边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规范性文件,整合制定《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使用管理规范,将法定交易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统一列入交易目录,明确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进场范围和规模标准。同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拓展目录,积极拓展交易业务进场范围,鼓励法定交易范围外的项目进场交易,在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下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效率最大化。
2、充分发挥政府行政监管职能。对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所列项目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行政监督部门、办理手续、所需资料、办理时限等,实行“六项统一”。根据目录内不同的项目类别,分别制定、优化交易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和办理时限,每个主管部门和协办部门,厘清各部门的职责边界,实行标准化、精细化、最优化的流程管理。
3、完善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制度。根据项目类别,定期统计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项目的市县两级场内交易数据,及时掌握市场交易动态。深入分析市场交易数据变化的原因、重大项目全程跟踪分析以及投诉举报情况分析等特殊情况的调查研究,为我市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和依据。
(八)推进交易综合平台功能再完善
1、打造网上交易监管新平台。我办将继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建立、完善网上招投标模式,实现凡进入市级交易中心的项目网上全流程操作。搭建电子监察统平台,在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各关键节点设置电子监控,建立预警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实现招投标活动各环节、各事项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统计分析等功能,逐步形成我市“网上交易、网上管理、网上监察”三位一体的交易监管新平台。
2、实施服务窗口业务整合。完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的硬件设施,切实推进服务窗口整合工作,完善窗口服务管理规范制度,全面推行“一窗式”服务、“一站式”办理,积极推行“一人多岗”、“一窗全能”的服务模式,将服务业务进行有效整合和归并,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窗口服务满意度。
3、推进远程异地评标扩点增面。继续贯彻落实《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扎实推进远程评标三步走实施计划,重点在市域内大范围推广,省域内横向延伸,其他地区创造条件对接。依托网络信息技术,综合电子评标系统、专家随机抽取系统、专家语音通知系统等建立健全专家资源共享机制,完善远程异地评标互通平台。
(九)推进交易服务效能再提升
1、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抓紧落实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尽快投入测试运行。对列入市政府采购预算10-50万元的小型基建类工程采用定点采购方式,直接通过网上比选择优确定供货商,简化采购手续,提高采购质量。
2、推广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制度。会同市住建委在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和市政预算承包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市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预选承包商制度,规范预选承包商库的使用、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和清退机制。
3、加强电力用户工程交易规范。会同市电力局研究完善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电力用户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电力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邀请国内知名企业进入名录,实行名录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建立电力投标企业信息库,定期采集电力投标企业基本信息,为招标人提供公开的服务信息,逐步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
4、简化非国有投资建设项目交易手续。加强法定招标范围内非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简化招标备案手续,实行限时办结。探讨法定招标范围外此类项目简易发包程序,按照备案制和业主自主选择制的原则,在确保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简化手续、缩短时限。
5、优化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协助市国土局推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范本的使用,明确出让文件的审查机构。扩充土地评标专家库库容,完善土地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实施矿业权网上交易新模式。
6、推进国有产权交易电子化。依托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升级改造,制定国有产权交易网上操作流程和监管制度,通过网上远程报名、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实现国有产权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十)推进交易监管力度再加大
1、加强交易行为“四方”监管。第一方:招标人。会同行政监督部门编制招标文件审查要点,探索招标文件联合审查模式。试行招标文件审签制度,强化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编制、实质性审查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推广应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切实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第二方:投标人。建立投标人契约式管理制度,投标人承诺立约事项,并依约接受场内行为监管。第三方:评标专家。完善我市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规范,制定评标专家征聘、使用、管理、考评等一揽子制度文件,为我市评标专家规范化使用和管理提供政策依据。依托公共资源交易新系统,实现评标专家网上申请入库、网络培训教育等全流程智能化管理。推行评标专家“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制、培训积分制、考核清退制以及专家预约抽取制等一系列创新做法。依托省评审专家库抽取终端和远程异地电子评标系统的建设,整合省内和国内其他城市的专家资源,充分发挥资深专家作用,做大做强评标专家队伍。第四方:招标代理机构。完善招标代理机构场内管理制度,定期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评估和考评,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及应用规范,实现优胜劣汰,完善市场竞争机制。
2、加强全过程监管“四查联防”。一是有举报有投诉必查:积极发动社会公众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提供线索,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和联合查案机制。二是标后定期联合巡查:加强标后工程进度跟踪和履约行为监管,加大对围标串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定期联合行政监督部门、执法监察部门集中开展对违法案件的查处,针对疑似串标围标行为搜集线索深挖案源,加大严打力度,一旦查实,移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三是各方预警信息排查:针对诚信体系信用信息数据档案中出现的各方主体信用预警信息,定期从严、从细进行排查。四是运用标后评估倒查:针对社会影响较大、评标中有重大异议的项目,定期组建标后评估委员会进行标后再评估和抽查,有效遏制围标、串标、挂靠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3、探索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创新。结合我市实际,有效运用国家发改委委托的《完善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体制》调研课题成果,对条件已具备的创新点争取先试先行,积极总结、汲取实践经验。探索建立市级“集中监督执法”的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推动市本级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进驻交易中心开设窗口,对所有涉及招投标的审批核准事项授权窗口实行一站式办理。
(十一)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再发展
1、完善诚信档案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领域信用信息应用试点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包含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档案建设,不良行为记录一律纳入诚信档案。
2、构建信用信息管理统一平台。建立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统一平台建设,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查询、交流及共享功能,逐步建立统一的市域信用评价标准。
3、建立三位一体的信用联动机制。加快建立我办、行政监督部门和金融机构招投标信息联动机制,逐步实现诚信信息与联合征信平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和实时发布。
4、推广信用信息的有效应用。深化和推广检察机关核查行贿犯罪记录、审判机关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记录以及金融机构企业信用信息在招投标管理领域的应用。
(十二)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再加强。
1、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结合我办作为全市最大的综合性服务窗口这一实际,在全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加强学习、提升思想境界,要查摆问题、自我剖析,要突出整改,建章立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做好“五型机关”和“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阳光平台,至善服务”的服务理念,提升平台形象。积极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创新活动载体,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2、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加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系统学习,制定学习方案和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落实任务全方位。在积极探索、研究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热点、难点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多形式的业务培训、专题调研和考察交流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撑。
3、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重点,推进干部人事工作。要深入研究分析,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岗位的定编定员定职责工作,统筹实施中层干部岗位轮换和一般干部双向交流,全面深化全员考绩考核,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能共事”的工作氛围。
4、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以及市委作风建设“1+8”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廉政意识和习惯。要深化省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强化廉政风险岗位动态管理,突出惩防体系建设长效机制。深化作风建设,完善机关效能监察机制,切实查纠和严惩执行制度不严、劳动纪律松懈、办事拖拉扯皮、服务态度恶劣和吃拿卡要等工作作风问题。
二○一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