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五化战略”、“十大举措”的战略部署,对照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结果评价”原则,以行政审批系统制度重建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为我市赶超发展提供优质服务。2015年,全市行政审批办件达845132件,即办件425763件,即办率达50.3%;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7497宗,交易额737.19亿元,市本级平台完成交易项目4449宗,交易总额达316.5亿元,其中建设项目交易527宗,交易额117.2亿元,节约率达9.7%;政府采购3766宗,成交额9.7亿元,节约率达13.2%;土地交易90宗,合计达2247亩,交易额188亿元,溢价23.59亿元,国有产权交易66宗,交易额1.6亿元,溢价0.38亿元。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推改革添动力
2015年,我办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制定出台《2015年温州市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温政办〔2015〕90号),推行行政审批系统制度重建综合改革,打出审批制度改革“组合拳”,亮出73项具体措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深化简政放权改革。一是完善“权力清单”制度。重点对“权力清单”中保留的1003项涉批事项进行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零;对申报材料中要求申请人签署意见、要求提供其他申请材料(兜底条件)以及其他难以或无法取得的申报材料,没有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确保审批权力规范高效公开运行。二是实施市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为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在永嘉、高新园区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梳理市县差异性事项,该下放的全部下放,目前,除涉及安全、环保、控规以及县级不能承接的38项事权以外,其余的全部下放县级(县级平均事权636项),减少审批层级,缩短审批链条,简化办事程序,让群众在家门口能办事、办成事。三是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分散在部门的审批事项和审批人员进驻中心,提高事项集中度和授权度,方便群众“一门受理、一站式办结”。2015年,在原有基础上,又新增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国土局等部门的审批处室成建制入驻中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目前,全市审批部门进驻率达98.5%,事项集中率达95.8%,既受理又办理比率达93.1%。
(二)深化网上审批机制改革。一是审批服务“一张网”覆盖。作为市委2015年深化改革10+1重点改革项目,按照“互联网+审批”的模式,全省率先实现全市两级审批平台和所有的124个街镇789个社区(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一张网”全覆盖,目前全市政务服务网办件量达234602件。二是跨层级“一体化”联动。完善街镇和社区(村居)的便民服务功能,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将受理点和出证点下移到基层,办事群众就近申报受理,经部门网上审批后,基层窗口直接打印出具审批文件,变“群众跑”为“数据跑”,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目前,全市76个街镇和161个社区(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可开展跨层级联动审批,联动事项达209项,办理联动审批20134件。三是证照网上办理“一条龙”服务。我市作为省级“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试点城市,按照“先行先试、先易后难、分期分批、线上线下、自主选择”的原则,选取了75个事项作为第一批试点办证事项,全省率先公开发出“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第一单,实践“互联网+快递”的服务模式,目前已办理了516件,为群众提供“足不出户”的服务,得到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四是推进部门系统并网。目前市本级部门的系统并网工作已基本对接完成,对借用省级及以上系统的垂直管理部门的并网采取分类对接管理的方式,对不能并网的提供数据交换设备实现数据交换,对不同意交换的,通过省网倒入数据,倒逼省级垂直部门数据并网。
(三)深化中介服务改革。一是建立中介服务目录清单管理机制。按照“四统一、四规范”的要求,逐条逐项对照269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编制《温州市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涉及部门中介服务事项121项,明确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设定层级、价格形式、收费依据、服务时限等,未列入目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或审查环节。二是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信息库。对中介机构准入进行行业分类管理,每个行业、每个事项至少3家以上,由我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入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共有606家中介机构的服务类型、资质等级、经营范围、执业资格、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等16个方面的内容纳入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开。三是完善公开透明的比选竞争机制。对规定限额内的项目,社会性投资类项目由企业实行网上自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政府性投资类项目实行公开比选确定中介服务机构,共比选中介机构的项目62件。推行市县两级中介服务互联互动机制,有效解决县级中介服务难问题。四是优化完善“三位一体”的考评制度和结果运用机制,考核结果定期公示,实行清退机制。五是建立联合评审联合服务机制。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市推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三测合一”联合测量制,建立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图并联审查制。进一步提高中介服务效率。
(四)深化网上全流程招投标机制改革。一是制定《温州市电子招标投标运行办法(试行)》,明确了电子招标投标各环节的运作规范和监管机制。二是优化升级网上交易流程、评标专家抽等系统,确保了网上交易各环节的规范、顺畅。目前投标企业、采购人等已办理数字证书近2000家。三是有序实施电子化招投标。共有20个房建、市政项目采取网上公告、网上报名到网上发布中标公示全流程操作,实现招投标信息全公开、投标行为全绑定、操作记录全留痕。水利、交通等项目已进行模拟操作运行。四是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操作管理制度和供应商准入机制,截至11月底“网上商城”共成交项目2758宗,总体低于市场价格4%-6%,提高政府采购经济效益。五是远程异地评标再延伸。我市的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在市域内常态化运作的基础上实现了省域内扩展延伸,继杭州、宁波后,现合作区域已扩大为6个地市,有力地推进了全省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目前共完成55个项目。
二、优流程提效率
(一)推行基建项目全流程审批。针对基建投资项目存在的审批链条长,审批部门多、专业技术性强、审批过程复杂、中介机构参与程度高等情况,我办制定出台了《温州市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实施办法》(温政办〔2015〕34号),实行全流程一条龙管理机制。编制6大类审批全流程图表,便于项目业主操作办理,解决对流程不熟悉而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明确审批部门职责,将基建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初步设计、供地审批、施工许可、验收发证5个阶段,推行分阶段分包式管理方式,打破原有“坐等报批”模式,把同时间段审批链条上前后跨部门审批环节(及相应中介服务)打包压缩,达到基建项目全流程(含中介服务)100天,其中行政审批30个工作日。
(二)推行工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一是在总结2014年“负面清单”管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实施样板,优化完善标准加承诺和“二会一验”的方式,优化运转机制,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的监管,出台实施《温州市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5版)》,向11个县(市、区)推广,目前,全市各县(市区、)都已开展负面清单及负面清单外不再审批试点工作,试点项目已超过20多个。二是推行企业“零地”技改项目政府不再审批,实行零土地技术改造审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外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承诺验收制,大大方便企业,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年来共完成77个“零地”技改项目。
(三)推行“园区+环评能评”审批。明确园区管理机构、项目业主和环评能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划清办理边界,避免相互扯皮,解决办事找熟人的问题,审批时间减少2个月以上。一是推行“捆绑”报批。园区(包括工业园区和新区)前期所需办理的审批事项(除环评外),由园区管理机构进行“捆绑”报批,企业取得土地后,不再办理单个项目的审批手续。二是环评分类管理。对园区行业区块功能明确的,采取“捆绑”审批;对园区行业区块功能不清晰,各类行业穿插的,由园区管理机构统一编制规划环评,企业取得土地后,简化项目环评内容,精简审批程序。三是简化能评手续。除园区统一办理节能“捆绑”审批外,将节能评估合并到“项目申请报告”一并核准,除需报省级审批外,企业不再单独办理节能评估审批手续。
三、强服务优环境
(一)推行创新创业十大举措。一是推行企业注册便利化改革。实施“住所申报制”“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各项举措,真正实现了本土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多元化、本土化、特色化”。目前已有2000多家企业“享受”到住所新政的便利。二是推行企业准入“五证合一”。全省率先推行了工商、质监、税务(国、地税)、统计、社保“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报、一个标准、依法核准、限时办结、统一建档、一窗发证”的工作机制,办证时限由原来的20多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三是推行“一照一码”企业登记。积极开发升级网络操作系统,推进温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建设和应用,全市推行“一照一码”企业登记,不再发放社保证、统计证,而是通过信息共享至部门登记,从而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证。目前,市本级共办理1535个证件。四是简化企业名称核准程序,对冠省名的简化核准层级,实行“一审一核”,授权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后直接报省局核准;对冠市名的集团公司,降低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子公司数量条件。放宽名称核准审查标准,采取承诺制等方式,提高企业名称核准成功率。五是支持加快特色小镇建设,设立工商事务服务室,为入驻企业提供名称预先核准、企业登记等便捷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六是对餐饮业、旅店业、娱乐业、民办医院、民办学校、民办养老院等特定服务业申请准入的,涉及多部门审批、需办理多个许可证的,推行“多证合一+先照后证先行告知”服务模式,打造企业准入“一条龙”审批服务。七是推进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涉税事项网上审批备案、税务登记号码网上自动赋码、网上自主办税、纳税信用管理的网上信用评级、组织机构代码实时赋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创新,取消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八是推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等,推动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市场的机制。九是建立企业生产经营、银行贷款扶持、部门审批服务三位一体互动机制,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库,搭建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力度。十是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众创”便民咨询接待中心,免费为创业者开展注册登记、法律咨询、代办服务等,激发创新创业热情。
(二)创新便民服务方式。一是深化公共办事窗口办事无休日和无午休预约服务,主动延长服务时间,今年来利用无休日办理的审批服务件达70256件,得到社会群众一致好评。二是推广否决事项双告知服务。在全市所有审批服务窗口推行否决事项双告知服务,切实解决“为什么不能办、怎样才能办”的问题,使办事群众少跑冤枉路。三是优化全程无偿代办服务。通过派单代办、联动代办、接力代办及跟踪督办等方式,会同市监察局、市招商局建立“招商、审批、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助推投资项目落地。今年来,共完成温商回归、重点工程项目等代办件338件,完成网上代办2050件。四是推行基层“便民超市”服务。逐步将户籍等12项职能纳入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目前,街镇便民中心总办件693975件,即办件543017件,即办率达78%;村居便民中心总办件1145371件,即办件746551件,即办率达65%。
(三)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是公共资源交易清单化服务。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意见》1+2制度文件。通过制定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清单的方式,明确了进场交易的8大类项目范围,凡列入清单的交易项目,统一进入交易平台进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二是建设项目招投标便捷服务。依法简化招投标流程,优化完善建设项目招投标流程“一表通”,使招投标流程和提交的材料“一目了然”。同时提前对接省市重点项目及特殊项目,开通快捷绿色通道,办理临时交易证,为业主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政府采购集约化服务。推进采购流程、采购文件的规范化、标准化,完善政府采购价格和质量第三方监测机制,加强中小企业和节能环保扶持力度,推进药品采购进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综合效益。编制PPP项目进场采购业务须知,为项目进场规范采购提供服务保障。四是土地交易全方位服务。注重土地出让项目的提前介入,帮助谋划出让方案,拓宽土地推介渠道,建立潜在投资人信息库,加大推介力度,强化出让文件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地块成功出让。五是国有产权集中化服务。推进了市环保局储备中心入驻中心开展排污权集中进交易,方便企业办事。开展产权交易电子竞争,实现网上远程报名、远程竞价,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了效率。
四、抓协调重监管
(一)强化综合协调职能。一是协调推进联审联办。对审批服务过程中,涉及部门法规与政策文件交叉问题以及项目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办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按照“超常规不违规”的破题思路,为项目业主及办事群众协调解决文件“打架”等审批难题26件。组织召开联审会议117次。二是积极参与重大招投标项目协调。主动对接、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参与PPP投融资项目、肯恩大学工程建设、温州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城市中央绿轴区域城市设计方案招标等重点项目招投标事宜的协调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是突出综合部门的职能优势,及时反馈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度文件征求意见稿160余件,为市政府和部门出台政策提供支撑。
(二)深化行政审批全过程监管。一是优化办件预登记,加强审批过程的监管。今年来共登记116235件,对驳回次数超过3次的进行电话回访,根据回访情况对窗口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初次登记后不再来中心办理的预登记件进行回访,重点监督是否存在“体外循环”的现象。二是优化完善窗口服务“一事一评”、第三方评价、手机短信评价等机制,将评判权交给社会,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评价,倒逼审批服务提升。目前,社会群众对中心窗口的办事态度、办事效率和办件质量总体满意度达98%左右。三是强化审批案卷内审制,注重审批结果监督。主要对部门审批流程、审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及时要求整改落实。四是实施电子监察。对系统上反映出的红、黄牌报警信息和其他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并在考核中按规定予以扣分。五是开展“万人双评议”活动。将审批中心所有窗口列入“万人双评议”活动评议范围,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促进审批窗口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
(三)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监管。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5〕41号),进一步梳理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管委办、交易中心的职责边界,健全了公共资源监督管理体系和交易中心的服务职能。二是规范招标代理场内行为。定期对在场内开展服务的中介代理机构开展三位一体的考核,规范从业行为,提高中介服务质量。2015年暂停了19家违规中介代理机构的场内服务资格。三是强化评标专家监督管理。积极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连通,在专家抽取上实现了省、市、县(市、区)三级连通,可抽取全省评标专家资源。联合温州市住建委对房建和市政专业评标专家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规范评标行为。对48名专家的不良行为予以处理,健全专家清退机制。四是推行评标专家名单、评审意见和否决投标原因公开制度。2015年对第22批浙江省温州地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名单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招投标信用信息运用。一是联合市检察院、行政监督部门,对进入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将行贿犯罪记录作为招标的资质审查、中标人推荐和确定等活动的重要依据。二是与行政监督部门形成招投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统一在“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综合公告平台”上公示。三是与市中院联合,推行将大额负债逾期未清偿的被执行人列入“投标人黑名单”管理制度。在项目开标前对黑名单进行查对,凡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目前已公布17批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招投标当事人查对。四是对参与房建、市政工程建设的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活动挂钩,实行奖优惩劣,通过建筑市场与招投标市场“两场联动”倒逼企业诚信经营。
五、强队伍夯基础
(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办在完成路线教育活动整改问题的基础上,把践行“三严三实”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抓严抓实抓好,并取得成效。我办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一是拧紧思想总开关。坚持党性教育常态化,领导班子带学促学,党组书记率先讲党课作动员,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依托每半月中心理论组、每周例会学习平台,紧扣专题带头研学并轮流发言,引导党员干部以科学理论修身,补足精神之钙。二是查摆问题促整改。我办班子成员带头赴基层一红实地走访,并通过各种形式,征集到审批改革不扎实和推进不快问题28条,排查“不严不实”问题41条,并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坚持思想问题与业务问题一起整改,整改情况转化为具体举措推进工作和解放思想禁锢。目前,整改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三是扎紧篱笆明规矩。结合“三严三实”活动,不断完善公开透明的工作运行约束机制,厘清各处室间的责任边界,严明政策法律底线、工作规则和廉政纪律,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办事指南,形成了一套统一规范、责任明确的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四是开展正风肃纪定期督查,班子领导每月带队专项检查工作纪律、电脑浏览痕迹、月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结果网上公示限期整改,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五是开展“联村、包村、蹲村、强村”活动,选派1名干部到“后进村”任第一书记,班子成员带队共21人次蹲村逐户走访,帮助整治村容村貌、理清发展思路,化解各类问题。
(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我办的服务品牌被评为第四届十佳机关服务品牌,还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温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一是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中层干部讲法律”讲坛30余次,发放理论学习用书630余册。二是积极开展“支部建在窗口、服务心连心”活动,深化八大品牌服务,组织“创新创业”审批志愿服务队开展“红七月、服务月”活动,在审批大厅设立“幸福志愿站”,开展“支部送审批进企业”、“审批咨询服务进社区”等活动,拓宽服务内涵,延伸服务链条。三是积极开展“红色细胞工程”活动,开展“五星争创”活动,全面落实机关党建设主体责任,做到责任落实覆盖;实施“百个党团组织联百个社区”活动,开展圆梦“微心愿”、“你看书我买单”、居家养老“9028”活动,将党的温暖送给社区群众。
(三)加强综合服务保障能力。一是公文处理及时流畅。加强公文的流转、审核、处理等环节的管理,确保文件处理高效运转。2015年处理了1452件阅办件,接收密级文件62件,发文165件,撰写综合性材料90余篇。二是后勤及财务管理规范高效。加强对本部门预算、经费使用、保证金收退等进行了规范管理,做好硬件设施的修缮和建设工作,及时梳理清退历史遗留保证金问题,确保财务工作有效规范运转。2015年,投标保证金收付共计20076笔,累计收取保证金约为144.4亿元,退付保证金约为142.9亿元。三是“三公”经费使用规范透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规范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会议场所安排等,“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2015年共接待外地考察团共37批190余人次,全部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四是人事管理有条不紊。做好人员招聘、工资福利、技术职称、教育培训、社会保险等各项工作。2015年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调整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工作,开展了2名事业编制的公开招聘工作,聘用了7名编外人员,充实一线。组织开展业务培训5班次共300余人次。四是信息宣传有新提升。2015年,积极向市委办、市府办报送政务信息,被省里录用的3篇,被市里录用7篇,完成了国办、省办及市办约稿6篇,信息考核计分达1240分(达标分为500分),在二类考核单位中列第二名。编发《审改动态》12期,更新门户网站综合新闻43条。我办的做法被经济日报《经济》杂志、中国经济导报、浙江日报、温州日报等媒体刊登了10余篇。六是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完善资料接收、整理、保管、利用等管理体系,完成了6951卷档案的整理归档。
(四)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履行廉政职责。建立健全领导机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办党组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5个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文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落实“双责”进行目标化管理和考评,形成齐抓共管、多方互动的良性氛围。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以每周例会为载体,做到廉政教育常态化,每周廉政微信提醒和每月情景案例教育,以及邀请专家辅导等形式,有效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2015年,发送廉政短信(微信)4818条,廉政微电影6部,情景案例11个,观看廉政宣传片2部。三是实行廉政谈话提醒制度。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心对心”的方式,下谈一级逐级负责的开展普遍性谈心提醒教育,通过“一把手”与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之间谈、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谈、处室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谈,做到谈心提醒全覆盖。今年来,共谈心交流122人次。四是扎实开展“破两难、纠四不”作风效能整治专项活动。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对改革举措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负面清单管理改革、小微企业园审批情况、惠民便企制度落实、作风效能等情况,严肃查处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五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查找个人岗位、处室职责行使、业务流程、利益冲突、个人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完善“岗位职责目录”、“岗位职责运行流程图”,制定切实管用、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经排查共有83个风险岗位156个廉政风险点,提出162条措施。
我办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不少差距。如:项目审批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便捷化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部门数据并网进度不够快,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这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推进。
2016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关键阶段,我办将紧紧围绕“放管服”协同推进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聚焦解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企业投资经营、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的突出问题,完善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狠抓改革和服务的针对性、系统性、协调性、实效性,持续深化改革,以简政放权激发活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助推我市赶超发展。主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继续贯彻落实温政办〔2015〕90号文件,深化简政放权改革,抓好“四单一张”建设和市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推行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努力把我市打造成“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投资环境最优”的区域城市之一。
(一)突出实效性,推进国家及省级制度文件贯彻落实,解决审批权力运行不规范、放权不同步不到位问题。
1、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一是完善涉批类“权力清单”,明确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年检、备案、审核转报及其他等6大类涉批事项名称,做到省、市、县统一事项名称、统一编码、统一动态管理。二是打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升级版,优化运转方式,健全监管机制,扩大适用范围、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效实施。三是继续深化网上审批。优化升级网上审批系统,推进审批信息推送和共享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分类管理,解决审批信息共享问题。跨层级联动多级审批向所有的街镇和有条件的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推进更多的服务点下移基层,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2、深化市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一是对照省里许可事项目录库,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办事的需求,以“点菜”的方式针对性的选取审批事项下放。二是继续梳理市县两级差异性事权,组织县级“点菜”,再梳理一批市级事项下放,提高基层办理能力。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统一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事权放得下、接得住。
(二)突出针对性,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解决擅设办事门槛、办事难、办证难等问题。
1、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化要求,推行“标准化+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打造全面覆盖、科学有效的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为群众提供规范、高效、有高度获得感的政务服务。一是平台运作标准化。对审批服务大厅的人力资源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能源与环境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等进行规范和细化,明晰责任和制度,提升管理运作水平,优化审批服务质量。二是审批事项标准化。依照省政府下发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保留的涉批类事项进行梳理规范,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库,实行动态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对事项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办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六统一”,逐项编制审批事项规范表,并进行编码管理,向社会公开,确保审批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三是窗口服务标准化。统一窗口人员着装,制定窗口服务标准和要求,加强窗口礼仪修养与行为规范培训,实行窗口工作人员标准化服务轮训机制,提高全员对标准化的认知程度,强化全员的标准化意识,培养良好服务形象和规范的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审批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环境形象标准化。统一规范各级服务大厅名称、内外部形象、功能区设置、工作指南编制、柜台物品放置等,为群众提供均质化、无差别、优感受的审批和便民服务环境。五是考核评价标准化。不断完善考核评价细则和标准,不断健全“周查月考季讲评”制度,通过明查暗访、电子评价、问卷调查、第三方测评和监督员评议,形成客观详实的考评数据和结果,及时反馈给审批部门,针对问题进行整改,推动审批和便民服务不断改进提升。六是网上服务标准化。明确网上信息公开服务、网上办理服务、网上咨询服务和网络保障能力的具体规范,确保网上服务安全、便捷、高效。
2、推行市场准入前置变后置审批流程化管理。根据国务院前置变后置审批的要求,重新梳理34项前置和152项后置审批流程图,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推行企业准入流程化审批。对典当行设立、出版单位设立、外资银行代表处设立等34项前置审批+工商注册的,依法制定审批标准和审批具体流程,向社会公开;对餐饮业、旅店业、娱乐业、民办医院、民办学校等行业需工商注册+152项后置审批的,按照工商注册+先照后证先行告知进行流程化审批;对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和后置审批的,采取“前置+工商注册+后置”链条式流程化审批,使企业登记更明朗、可操作、更便捷。
(三)突出系统性,深化行政审批系统重建综合改革,解决改革碎片化和投资项目审批慢等问题。
1、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巩固提升。总结近年来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正视改革措施部门化、碎片化的问题,该取消的取消,该完善的完善,从全局性、整体性的高度深化行政审批系统制度重建综合改革,推进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协同配套改革,避免造成“上下不同步、左右不协同”,给市场主体和公众造成新的负担。
2、投资项目线上线下全流程管理。进一步优化房建、水利、交通、市政及企业投资等7大类基建项目审批全流程。积极开发基建项目全流程网上审批系统,优化网上审批流程,将基建项目审批与一表通连接捆绑,突出政务服务网的信息共享、协同审批的功能优势,提高审批效率。
3、重点区域、特定项目高效审批。分门别类制定审批标准、运行流程和审批方案,完善园区“捆绑”审批,确保项目审批依法依规快速运行。
4、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依法继续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完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加快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各行业中介机构诚信评价和诚信档案,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评价结果纳入全市统一的企业信用评价和应用体系。
(四)突出协调性,推进行政审批保障机制建设,解决审批难、验收难等问题。
1、健全联合验收机制。采取技术审查与审批决定相对分离的方式,实行“统一受理、提前介入、分组检查、集中验收”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效率。
2、优化项目审批会商制度。完善项目审批会商的程序,推进网上并联审批机制,对涉及多部门审批、情况复杂的项目及需组织专家论证、技术评审、公开听证、集体研究的重大项目,采取“部门牵头、同步流转、协同推进、限时办结”的方式,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完善审批服务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服务对象评议制度、第三方机构测评制度和行政审批绩效考核机制,建立行政审批纠错机制和“两代表一委员”为主体的行政审批行风监督员监督制度,实现监督主体多元化。
二、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化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要求,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一)推进市本级与4个区的审批服务一体化、同城通办。选取教师资格证、医生执业注册等10项审批服务类事项,探索建立市区一体化运行机制、申报通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统一审批事项实施标准、办理标准和服务标准,让申请人切实体会到“四地如一”的审批服务。
(二)“证照网上审批、快递送达”试点扩面增项。规范工作流程和运行管理机制,强化网络技术支撑,按照需求分类分批推出试点事项。
(三)深化优化特色服务。深化网上审批、智能化审批、“温商回归”投资项目和创新创业项目定制贴身服务,优化无休日服务、否定事项双告知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会同相关部门推行温商回归项目、外商投资项目上门代办、网络代办和网上审批相结合的互动服务机制。完善“众创“服务模式,助推创新创业行动,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的新举措。
(四)协同推进市级分中心和基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对各审批分中心建设的指导,不断提升窗口建设规范化和服务便利化水平,真正做到方便群众让群众满意。根据全市新一轮乡镇(街)扩增带来的新情况,以及综治部门对乡镇(街)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的新要求,及时在新增乡镇(街)同步跟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确保省政务服务网(审批服务网)及时延伸覆盖,确保新增乡镇(街)群众的相关审批和公共服务不脱节。加强与市、县(市、区)两级综治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对乡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和日常工作的指导,防止出现“两张皮”。
(五)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按照温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优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升资源要素使用效益。一是依托市产权交易中心,建立“1+X”资源要素综合性交易平台体系,明确平台的交易范围和交易方式。二是完善资源要素网上信息发布和线上交易系统功能,开放数据接口,积极与科技、金融等专业要素交易平台对接与信息共享。三是按照先“一级市场”后“二级市场”、先“实体场所”后“电子平台”的要求,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资源要素市场化交易规则,及核认定交易主体资格和要素指标,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海域使用权等相关资源要素进场公开交易。
(六)启动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打造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及政府与群众互动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民之家”建设的前期工作。
三、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公开透明运作
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63号文件精神,以全市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契机,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推进交易平台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信息化“四化”建设,深入实施“平台建设年活动”,打造公正、便捷、透明、具有公信力和较高专业化水准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服务体系。
(一)推进交易平台专业化。一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方案,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平台整合具体方案。二是立足平台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统一全市平台的主要职责、交易规则和服务标准,在保障公平为首要目标的前提下建设专业化的全价值链工作体系。三是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四大类业务年度报告制度,完善交易数据网上统计模块功能,细化统计要素,加强对数据及中介代理、评标专家、招标人(采购人)场内行为记录的汇总分析和趋势研究,实现对交易活动的预警监测和动态监管。完善各招投标活动功能分区有效隔离和有机联通功能,统一相关工作人员标识。完善业务流程,逐步推进标准化以及指标、参数体系建设,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学术机构联系,有针对性地探索开展理论、技术研究,拓展工作视野,提升研判能力。
(二)推进交易平台规范化。一是完善交易平台运行管理机制,健全平台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规范以及内部岗位职责分工和权限设置,确保规范安全运作。二是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重点推进招标(采购)结果公开,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时限等,提升信息公开的合法性、时效性、规范性,用结果公开倒逼招标相关环节逆向传递压力。三是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清单(2015年版)》以外项目进场公开交易的流程和监督管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全面清理,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规范制度文件审核印发程序,保持政策体系的一致性、连续性、稳定性。加强平台内交易行为综合监管,完善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方式,加强评标区门禁管理,健全招投标代理机构场内评估制度,强化投标保证金收退的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主体行为。四是联合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与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无缝对接、交换共享。做好部门沟通合作,以信用信息和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加大对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合力打击串通投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进交易项目市场化。确保进场交易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以公开招标为主的交易方式,杜绝人为干扰甚至改变交易方式。要确保信息充分披露。坚决防止随意提高门槛、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落实利益冲突回避机制,防止相关人员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在平台服务运行中有选择地购买社会化服务。采取相应措施不断降低项目交易成本和运行成本。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交易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推进交易平台信息化。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技术规范,继续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以自我开发运用软件和引进实用软件相结合,建设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的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平台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深化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用,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在一定区域内实现常态化运作。充分发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撑作用,积极主动连接国家、省级以及地方各类交易平台、部门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信息和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
四、推进干部队伍制度化建设
(一)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继续查摆整治“四风”和“不严不实”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树立机关形象。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纪法规学习、业务交流学习等方式,创新学习载体,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优化整合基层党组织结构,深化“支部建在窗口、服务心连心”活动和十佳服务品牌创建,健全“窗口围着群众转、机关围着窗口转”的运行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开展零距离服务。
(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已实施的内部各类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中存在的盲点和死角,明确处室职责,按照标准化的要求,修订和新订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到管理全覆盖,责任全覆盖。
(三)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严肃作风效能和工作纪律,完善作风效能常态化巡查和不定期检查机制,健全审批窗口每日巡查、每月考核、每季点评反馈机制,切实提高审批效能。保持正风肃纪专项活动高压态势,对违反规定行为“零容忍”。
(四)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考核机制。加强廉政教育,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做到教育管理常态化。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格实施利益冲突回避制度,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力支持和保障执纪监察机关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