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工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全面加强法治思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建设水平。我局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持续推进全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形成破解政务服务法治建设难题的思路和措施,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成立市政务服务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局(中心)各处室层层落实,进一步细化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并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二)优化行政管理方式,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1.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等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充分发挥局聘法律顾问作用,参与重大决策和疑难事务研究,强化决策法治化保障。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安排专人承办、专人审核、专人发布,确保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政府信息。二是突出公开重点。依托门户网站,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领域,对2019年以来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及时完整公开交易全流程信息,全年累计更新交易数据信息14100条,信息公开率达100%。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定专人实时受理依申请公开相关的电话、传真、信件,今年以来未出现申请件漏答、迟答等问题。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以政府网站为第一平台,每月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统计信息,并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到及时到位回应社会关切。同时,以整合推进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为契机,加快推进交易平台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省市县三级交易系统无缝连接,全市交易信息网上数据及时上传和集约共享。2019年,全市共有104244条(其中市本级7973条)交易数据信息实时传输至省平台。四是严格审查把关。强化对即将公开信息的审核,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行政机关认为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一律不予公开。2019年度,我局网站更新政务动态信息36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主要涉及有关工作计划总结、人事任免、政策文件及解读等信息;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48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25条。
3.依法高效履职尽责。一是全力推进市民中心窗口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优化市民中心窗口设置,细化服务事项梳理,深化“无差别受理”改革,强化窗口人员队伍建设,做精做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多手段切实提升群众改革获得感、幸福感。二是全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90天”。针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用时长、手续多等问题,锚定“最多90天”的要求,建立工作专班,实时跟踪、实时督导。目前“最多90天”实现率达100%,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全力推进“全球通”品牌拓面增项。今年我局重点推进为侨服务“全球通”平台扩面增项和规范化建设,已设立了11个海外服务点,实现100项涉侨服务事项“跨国办理”,将其打造成为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特色品牌和改革样板。此外,我局加速推进“全球通”平台向国内温州商会延伸,设立了昆明温州总商会、新疆温州商会等7个国内服务点,构建“视频办、网上办、自助办”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使更多的在外温州人共享“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肯定。四是全面推进精准贴心代办服务。结合“三服务”活动,以“企业投资一件事”全流程办理为重点,建立起全程代办、部分代办、协调代办、督促代办、跨层级联动等多种形式的代办服务机制,有效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五是全面推进中介服务“一站式”择优选取。包括建好中介“一张网”、中介信息全公开、网上竞价全过程等,以降本减负为目标,整合区域资源、打破地域限制,全面激活中介市场,实现中介服务效率、成果质量双提升,企业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双下降。六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新体系的构建。将政务服务延伸至移动端、自助端,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即时办理业务,并开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设置“瓯e办”等8类22台自助设备,可查询和办理事项650多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逐步形成“网上办事为主,自助终端办事为辅,大厅办事兜底”的政务服务模式。七是全面推广电子化交易。针对评标中出现部分专业“评委成常委”、专家评标不公、打人情分等问题,我局创新性推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目前我市已与吉林、南通、福州等10个省外城市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顺利完成12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远程评标工作,在更好地满足招标人评标需求的同时,确保评标过程公平公正。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落实。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通知》(温政办﹝2018﹞9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制定印发了《温州市政务服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业务部门组织起草、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的工作机制,细化了备案工作的要求,实现对局内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全覆盖。
2.深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一是我局作为温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浙江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浙市监反垄断﹝2019﹞3号)文件要求,严格对照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共清理市级政府及所属部门文件7份,未发现存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的文件。积极配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情况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做好台账整理工作。二是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9﹞28号)文件要求,按照“合理合法、精简效能”“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认真对照清理标准,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2018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确定保留的3件,废止的2件,予以修改的7件,并对6件实施超过10年但需修改的文件进行了第三方评估。
(四)加强行政监督工作,增强权力行使阳光度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局党组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总责任。认真履行行政职能,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按照“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2019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18件。
2.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信息、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招投标行为。认真处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网络问政所反映的问题,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务咨询投诉件93件(其中涉及我局的63件),受理网络问政件14件。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能力
为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我局积极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党组会局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学法活动,认真学习了《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特别追踪》法制电影,参与“五法”普法知识竞赛、普法知识考试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反腐倡廉的法治意识。积极组织单位法规工作者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法规人员培训活动,提升我局法规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主动对接市司法局,依据三定方案,申领招投标领域行政执法权,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依法履行招投标领域监管职能。同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报纸、电视等媒体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多层面多角度全面宣传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1.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尚待健全。体现在重大决策机制还不够完善,开展重大决策的程序还不够完备;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理顺,对规范性文起草、审查的程序和工作要求还不够细化。
2.法治建设责任体系需进一步深化。体现在法治建设责任制还不够明确,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日常管理的结合度还需进一步增强,考核导向作用需进一步强化。
3.法治建设队伍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体现在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人员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还不相适应。
4.法治宣传教育效果需进一步提升。体现在学法用法积极性和创新性不足,社会化普法亟需凝聚合力、扩宽途径。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全面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加固顶层设计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细化审核程序和内容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我局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要求。三是强化规范局机关合同管理制度机制。充分认识规范局机关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以“法律顾问+处室法制专员”的形式,建立健全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尤其是对签订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合同,要审慎审核,防范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而带来的责任风险。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对合法性审查、重大合同审核、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群众信访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等业务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局聘法律顾问助力依法行政的作用。
(二)全面开展法治工作督查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督查机制,以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及省市法治政府考核评价指标构成为基础,通过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局(中心)各处室,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分解到人、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及时纠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所反映出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力量,提供力量保障
一是积极参与组织各类法制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人员法律素养,强化法治建设队伍力量。二是加强法制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大局意识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法制队伍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教育成果
一是创新普法机制,实现普法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优化服务相结合,提升普法实效。二是强化法治氛围培育,聚焦政务服务改革热点问题,开拓渠道载体、创新普法宣传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