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推进“码上救”平台建设,深化社会救助“最多跑一次”改革 |
发布日期: 2020-07-10 10: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温州政务服务局 |
为加快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精准救助要求,提升社会救助治理水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平阳县依托县大数据平台,深化“互联网+社会救助”,整合民政、社保、残联等10个部门社会救助事项,实现“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救助事项智能联办、救助范围扩面拓展、救助退出动态管控”,实现社会救助“应救尽救、无盲区、全覆盖”,全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救助对象主动发现,严防兜底保障红线 (一)拓宽救助申请渠道。符合社会救助的困难群众通过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提出现场申请或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平阳民政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提出线上申请,申请人因行动不便,可委托村(社区)代办员代其申请。 (二)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一是发挥村(居)两委和驻村干部熟悉民情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情况的优势,落实一名联络员,主动了解收集本区域内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事项线索,积极主动发现救助对象。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利用好社会组织成员组成的广泛性,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困难群众发现工作。 (三)建立困难群众致贫预警制度。当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商业保险赔偿、医疗救助后,因病致贫对象个人自负费用达到2万元以上的,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新增的残疾人对象,及时启动预警响应,通过“码上救”平台,向各救助部门推送预警信息,各救助部门按职责职能、对照救助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实行联动办理救助事项,做到“发现一户、救助一户”。自4月以来,已将16户、28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将17户、42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保障。 (四)健全救助对象复核退出机制。县民政局不定期对在册低保、低边、特困人员开展经济复核,并委托社会组织通过入户核查的方式力促救助对象确认精准。每月将死亡、家庭生活条件改善退出低保、低边、特困人员救助的信息实时推送,由各部门按规定及时停止发放各类补贴补助。 二、救助政策智能兑现,坚守民生保障底线 (一)整合救助政策。根据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规定,通过“码上救”平台将适老化改造、电费补贴、养老保险补助、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免、参加新农合和新农保个人应分担部分、医疗救助、学前教育学生保育费资助、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活费资助、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资助、生活用水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公共住房租赁补贴等涉及10个部门21个办事事项进行整合。按照“减次数、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的要求,根据实际办事情节对社会救助智能联办事项进行细化梳理,融合办事表单、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间、明确数据交换规则、优化业务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图,做到“一张表单、一证通办、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困难群众只需提供一张身份证、填写《平阳县社会救助智能联办申请表》,即可完成线上线下申请。 (二)推进无感智办。按照“一窗受理、数据共享、联动办理、限时办结、实时反馈”的业务和技术全流程管理要求,建立联办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受理后,将已认定的救助对象与残疾人信息、学籍信息、不动产信息等数据进行比对关联,并按不同部门救助职能将救助对象进行智能筛选、分类,通过“码上救”平台系统将分类后的名单推送至各相关救助部门,由各部门直接同步办理相关救助事项。 三、救助范围扩面拓展,筑牢社会救助防线 (一)扩展救助对象范围。凡持有县公安部门制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5年以上,或在平获得“十佳新平阳人”荣誉称号、在平新居民全员积分排名前100名,生活困难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可依照《平阳县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向居住地乡镇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申请程序、审核程序、审批条件、救助标准与本县户籍居民相同。让参加平阳建设与发展、生活陷入困境的非本县户籍人员与本县居民同等享受社会救助。 (二)开通异地申请服务。户籍在本省且居住在本县的,申请人可到居住地乡镇社会救助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乡镇工作人员通过“浙里办”系统转交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经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核对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地乡镇(街道)调查核实,报当地民政局审批。 来源: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作者:盛敏慧 编辑:温振赛 责编:梁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