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全面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推进“四无”体系建设 |
发布日期: 2021-01-11 09: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温州政务服务局 |
为切实提升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近日,文成县正式出台《文成县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全面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践行“合法规范、便捷高效、宽进严管”的准入原则,有效破解企业开办前期准备住所材料时遇到的折返跑、多头跑等堵点,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一是多方面住所承诺,打造“无证明窗口”。早在2015年,文成就已针对企业开始实施住所申报承诺制,截至目前,已登记住所承诺制企业1388户,但本次细则实施前,个体工商户未纳入住所申报承诺制使用范围,故有12578户个体工商户在这五年期间办理执照时仍需提交场所证明,此次细则明确适用对象为本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市场各类主体,这意味着今后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市场在选择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时,只需提交载明住所(经营场所)相关信息和承诺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表,不再需要提交权属证明等场所证明材料,即可实现“一张身份证即办即出营业执照”,受惠主体广泛。 二是多样化登记情形,升级“无限制注册”。全力释放住所资源,增设下列四种登记情形:一是“一照多址”,即对无需前置审批的企业在本县范围内增设经营场所的,可以自主选择申请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备案或者分支机构登记;二是“一址多照”,即针对电子商务、众创空间等现代服务产业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三是“住宅商用”,即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基础上允许无污染、不扰民、便民的行业以住宅作为登记住所;四是“集群注册”,即允许商务秘书企业从事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日常办公托管业务。 三是多层次风险防控,力求“无虚假登记”。以原有登记地址为基础逐步建立县统一的标准地址库,方便注册人员在申请人按照住所申报承诺制填写住所时开展比对工作,针对地址重复的情况开展监管人员实地调查活动,针对申报住所仅到村的情况要求标注具体性描述作为后续监管参考,全面优化行政审批住所的真实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制定住所申报制负面清单,实施分类管理,明确不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的区域、行业、经营方式或范围并在申报表中由申报人对登记地址的法定用途、安全使用、地址信息有效性等方面做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对承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是多维度诚信建设,护航“无隐患监管”。加强部门内部沟通与协作,针对“一址多照”发生同一地址办理超出合理空间容量的企业数的情形以及出现陌生地名、特殊门牌号等情形由注册登记人员予以及时推送给事后监管人员,对违法、不实申报住所的市场主体,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示,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并根据情形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依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同时对该类市场主体负责人,依法列入商事登记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将纳入“一次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名单。以及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违反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等综合治理要求的,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各部门将协作实施联合惩戒。 来源:文成县政务服务中心 编辑:温振赛 责编:梁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