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44/2021-00371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行政审批局、瓯江口政务服务中心:
现将《关于开展全市基层红色代办服务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
2021年3月31日
关于开展全市基层红色代办服务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0〕73号)文件精神,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强化红色代办服务引领,加强基层红色政务代办服务点创建,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便利化、精准化水平,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暖心的政务代办帮办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强化利企便民工作思想,做好高效便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代办帮办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点建设,力争今年打造二十佳基层政务红色代办服务点,建成一批可示范的村社政务代办帮办服务点,依托政务代办帮办云平台,引领带动全市基层政务代办帮办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让企业群众切实感受“就近办”“办一次”“零次跑”,不断提高基层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服务场所示范性建设。依托村社党群服务中心、村民中心等场所,加强红色代办帮办服务场所示范建设。
1.加强红色代办服务点标识建设。加强我市基层红色代办服务标识标志谋划,全市统一设计建立使用政务红色代办服务点标识标志,统一在各地设立政务红色代办服务点挂牌。
2.加强基层代办场所布局示范建设。加强红色代办文化建设,强化统一布局元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服务点场所,优化企业群众的体验感。设置敞开式代办帮办柜台窗口,墙上设置有轮值代办员姓名照片及联系电话、工作制度、办事流程、工作职责等内容的公告栏,办事厅内融入红色文化元素,放置党员示范岗。
3.加强场内办公设备配置。在服务点场所内设置“瓯e办”设备,配备办公电脑、网络、扫锚仪等设备,备好村社代办帮办登记本,方便村社群众办事。
(二)加强高频事项示范性建设。结合基层村社企业群众办事情况,各地要及时梳理一批与村民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方便当地企业群众办事。
4.梳理村社代办服务点标准化高频事项。围绕群众办事需求,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出可在村社群众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代办事项目录,明确办理的具体路径。
5.编制村社高频事项办事指南。对村社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办事依据、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办事指南信息进行标准化梳理,明确代办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联系电话,编制统一高频事项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服务。
6.推行村社政务代办服务高频事项上墙公布。村社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目录要在村社办事场所实行上墙公布,让村社企业群众办事一目了然。
(三)加强代办人员示范性建设。加强村社红色代办帮办服务点建设,需要一支村社代办帮办服务队伍。
7.加强村社代办人员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村社党员、干部和网格员积极性,建立一支村社代办帮办服务队伍。
8.统一佩戴代办帮办标识上岗。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要求统一设计,统一佩戴代办帮办胸牌标识上岗,或统一穿着印有“村社代办员”等文字服务标识的红色马甲上岗,展示红色代办帮办服务形象。
9.加强村社代办服务业务培训。各地要加强代办员业务培训和文明礼仪培训,不断提高代办员“互联网+政务服务”“温州市政务代办帮办云平台”业务操作能力,不断提高规范化工作水平和文明礼仪服务水平。同时,积极做好部门事权下放村社办理工作,让村社代办员能接得住、办得好。
(四)加强工作制度示范性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 以制度管事”的要求,健全基层政务红色代办服务点配套工作制度。
10.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首问负责、AB岗制、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预约上门等便民制度,完善日常考勤、投诉举报等管理制度,以制度管好村社红色代办帮办服务点。
11.加强村民办事登记制度。建立村社政务代办帮办服务登记制度,备好一本代办帮办登记台账,明确办事群众姓名、办理事项、受理登记时间、办结领取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做好统一服务点台账文本,以备来访人员查询。
12.完善内外部评价机制。强化办事群众对代办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评价。各地要加强考核考评工作,通过现场问卷调查、案卷内审、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政务红色代办服务点考核,争取当地乡镇或村委会的经费支持,落实考核奖补制度。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启动阶段(4月-5月)。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局)要加强谋划,认真部署,积极联系乡镇村社单位,充分利用党群服务中心、村民中心等公共场所,落实基层红色代办服务点建设,及时报送参加村区红色代办服务点创建名单,每个县(市、区)原则报2个。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月)。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局)要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举措和时间节点,抓好红色代办帮办服务点创建工作的落实。市政务服务局将加强对各地组织实施情况工作的指导。
(三)建成投用阶段(11月-12月)。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局)要谋深谋实谋细,主动对接联系,做好村社红色政务代办服务点建设,建成交付试用后要积极加强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当地企业群众知晓度。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把村社政务红色代办服务点的创建作为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一项抓手,做好红色文化和为民服务结合文章。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发挥主体意识,大力支持,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考核评价。将村社政务红色代办服务点创建工作纳入2021年对县(市、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局)要加强过程管理,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
(三)鼓浓工作氛围。加强对村社政务红色代办服务点创建工作成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报道各项政务代办服务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鼓浓服务点创建工作氛围,提高企业群众对红色代办服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加强典型推广。各地要深入挖掘和总结建设村社红色代办服务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市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经得起体验的示范典型案例,向全市各村社复制推广,形成示范带动、比学赶超、竞相提升的良好政务服务局面,进一步优化营造我市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