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44/2021-00353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05 |
浙招管专家〔2021〕41号
各省库评标专家:
为配合《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改公管〔2021〕240号)的施行,更好地保障我省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经省发展改革委同意,自7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2.0系统(以下简称“省库2.0系统”),原省库系统暂停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库网址
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2.0系统网址:https://zjzjk.zj.gov.cn,请各省库评标专家保存该网址,并及时登录查看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二、评标专家注意事项
1.参评信息查询方式。评标专家收到语音通知确认参评后,系统不再发送短信通知,评标专家需登录省库2.0系统在左上角【最新消息】栏目中查看参评信息。
具体操作:登录系统--专家登录--用户名登录/短信登录--参看参评信息。
图1 省评标专家库首页
图 2 登录界面(用户名为专家身份证号码)
图 3 参评信息提示
图 4参评信息详情
2.在线请假方式。评标专家确认参评后,出于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前往参评的,需登录省库2.0系统在【评委请假】栏目进行项目请假。距离评标时间不足15分钟的,不支持评标专家在线请假。
具体操作:登录系统--专家登录--评委请假--专家项目请假--输入参评项目“随机码”--点击“项目请假”按钮。
图 5 评委请假功能入口
图 6 按项目请假
3.评标专家信用评价。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改公管〔2021〕240号)相关规定,自7月10日起施行评标专家信用评价制度,各招投标相关主体将对照《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库评标专家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对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参评情况进行评价,请各省库评标专家遵守评标纪律,公平公正履行职责。
三、其他说明
1.符合《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评标专家基本条件,目前还未在省库2.0系统完成信息完善的原省库专家,可登录省库2.0系统进行信息完善,并提交审核。省发展改革委近期将组织评标专家信息复核,评标专家可根据短信提醒登录系统查看信息复核结果。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2.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新入库专家征聘工作拟于8月至9月开展,请密切关注省评标专家库及各级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征聘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631638
技术咨询电话:0571-87632685
附件: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操作手册(评标专家用户分册)
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