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44/2021-00355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07 |
近日,《温州市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1年6月30日印发,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2019年,国务院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2019〕722号),提出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2020年,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改革试点工作指引》的通知,在杭州、宁波、衢州和义乌等地开展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改革工作试点。2021年,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的通知》(浙发改投资函〔2021〕220号),全省范围全面实行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
二、改革目的
一是高标准改革,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巩固工程建设领域改革成效,坚持高标准改革,形成一批全流程改革案例,促使我市办理施工许可营商环境大幅提升。
二是高质量服务,推动政府管理职能持续转变。通过“事前服务简化环节、事中预警及时纠偏、事后监测信用奖惩”等措施,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三是高效率落实,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通过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系统的运用,定期分析研判投资项目审批数据,主动回应企业诉求,使得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加。
三、适用对象
温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总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无地下室且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普通仓库、标准厂房项目和创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除外。
四、主要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围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让企业办事更便捷、更有获得感,最大力度惠及中小投资者。
第一,减事项方面。一是精简审批事项,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通过设置独立审批系统、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合并办理等方式,减少项目审批事项,从赋码备案到取得不动产证,仅保留12个事项。二是减少评估评价事项,符合本市建筑用途管理相关规定的,无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6项评估评价工作。已完成区域评估的,不再要求进行压覆矿、地质灾害等9项评估评价评估,行政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第二,减环节方面。一是项目赋码备案环节与用地规划许可环节合并。二是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资规部门不再进行方案审查,凭自审合格的施工图、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的联合承诺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期满即办制。三是将交通、防雷、电力内部工程验收等纳入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联合验收范畴,“联合测绘”成果及竣工联合验收结果作为权籍调查成果直接入库。四是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接入环节,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实行承诺备案制,相关部门不再审批。市政公用设施接入现场踏勘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整合为一个环节。
第三,减材料方面。一是数据共享减材料。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3.0,通过数据共享,企业已提交过的材料或属于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均无需再次提交。二是承诺制办理减材料。企业凭自审合格的施工图、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的联合承诺,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期满即办制。建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第四,减时间方面。相对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低风险小型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从50天压缩到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时间从30天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从赋码备案到竣工验收完成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
第五,减费用方面。一是无需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5000平方米及以下项目)。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向企业收取(工业用地)。三是不再强制委托监理,建设单位自行决定是否聘请监理单位,在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货物供应商时,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可直接发包。四是规划红线范围外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工程施工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承担。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