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以来,平阳县资管办找准定位,积极调整,通过“办公联席、力量联结、信息联通、检查联动、案件联办”模式,全面厘清职能职责、组建执法队伍,多措并举持续抓好集中监管,通过打好招投标领域监管“四整合”组合拳,服务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一是整合监管力量,建立集中监管执法队伍。通过创建执法人员库,构建执法人员“大统筹、大整合、大培训、大检查”工作模式,建立全市唯一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集中监管执法队伍。并联合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每月开展常态化线下检查,2022年以来累计对40个重点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人员到岗履约等 11 个方面开展重点检查,期间对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记不良行为记录3次,发送整改函25份,通过建设强有力的执法队伍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易市场公平正义。 二是整合监管制度,完成集中监管体系建设。平阳县资管办先后整理、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标后检查、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移送、投诉处理等一系列配套的9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机制,实现了案件线索举报投诉直查快办,监管执法有规可依。 三是整合监管平台,实现信息管理共建共享。全面推广平阳县标后履约监管系统的应用,搭建在线实时监督平台,实现招投标项目全过程监督、监管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完善电子交易和服务平台,推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共享,对平阳全县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进行“全生命周期”动态化、智能化管理。 四是整合执法资源,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联席办公机制、公职人员违纪违规线索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机制、违法线索行政司法衔接和移交处理机制。打造“一案多查、行刑衔接”办案模式,整合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各部门专业力量,通过多部门协同联动,共同打击、联合惩戒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来源: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