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44/2024-00042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28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发〔2021〕2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4〕2号)、《温州市政务服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温政服〔2022〕3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对11件继续有效的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8日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