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44/2025-00015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30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行为,现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
2025年5月30日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各交易项目开评标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企采购、卫健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交易活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 平台服务处负责交易中心的场所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正常秩序;信息管理处负责场内信息系统及相配套设备的调试和维护工作;综合处负责场内卫生保洁和基础设施维护工作。
第四条 交易活动应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 开评标准备工作
第五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使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预订开评标室。
第六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进入开标室、评标开始前30分钟进入评标室,做好场地信息核对、电子设备检查等相关准备工作。评标室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并在评标准备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制度退出评标室。
第七条 开评标当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随意更换开评标室。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及时向交易中心现场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现场管理人员”)提出更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第八条 交易中心实行“三色”管理,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穿红色工作马甲;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穿黄色工作马甲;评标专家穿蓝色工作马甲。平台服务处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证进入交易中心。
第九条 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应出示“代理码”核实身份,方可进场开展执业活动。
第三章 开标室现场管理
第十条 开标室是交易中心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开标活动的场所,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开标工作的秩序维护。
第十一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入交易中心,在指定开标室开展相关工作,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十二条 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开标室,对开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 开标期间,现场参会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开标纪律。
第四章 评标室现场管理
第十四条 评标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实施准入制度,全程监控,允许进入评标区的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确因评标工作需其他人员进入评标区(评标室)的,须经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并由平台服务处发放临时出入证进出。
第十五条 进入评标区的人员,应将手机、电脑、智能手表、可移动存储设备等电子设备、包物等其他与评标活动无关的随身物品均存放到专用储物柜,领取并全程佩戴工作证件(绑定身份信息,实时监测行为轨迹),并直达指定的评标室,刷工作证件进入,不得在评标区随意走动和长时间滞留。
第十六条 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负责评标室纪律和秩序的维护工作,对评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十七条 评标期间,评标室门应全程关闭。所有评标工作人员应服从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评标纪律。未经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允许,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室和评标区。
第十八条 交易项目有样品要求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场地预约时与现场管理人员对接,落实样品摆放事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样品签收、标记、保管和退还。样品评审开始前应提前告知评标区现场管理人员,由现场管理人员带队前往样品区,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样品区。
第十九条 交易项目有演示、讲解、答辩要求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评标开始前向现场管理人员申请使用询标室,提前做好询标室的设备调试和使用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及时引导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退出评标区。评标专家归还工作证件和工作马甲后方可离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返回评标室后应尽快做好整理工作,关闭场内的电子设备后,会同现场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及时退出评标区,归还工作证件和工作马甲后离场。
第二十一条 参加评标的有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报告。
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置
第二十二条 建立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机制。突发事件发生时,整体联动机制应快速启动,及时控制事态。现场管理人员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平台服务处要加大对交易中心活动场所的日常巡查力度,对进入评标区的人员均严格进行核对,及时掌握活动现场情况。
第二十三条 加强安保防控基础建设。平台服务处协同综合处应根据项目交易实际情况,适时增强交易中心的安保力量,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械,加强安全检查,防止不法分子寻衅滋事。加大监控投入力量,做到全过程、全方位、无死角记录现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建立重大疑难事项协调处理机制。对参与人数多、规模大的重大项目,或者敏感项目、复杂事项、疑难事项、质疑投诉等,平台服务处应牵头组织协调会商。
第二十五条 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平台服务处配合开展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评价工作,对不遵守纪律、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及时记录,反馈至行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试行一年。原《温州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专区管理若干规定》(温资管办〔2023〕4号)同步废止。
附件:1.开标室管理规定
2.评标室管理规定
3.询标室管理规定
4.样品室管理规定
5.电子监管室管理规定
6.招标代理等候室管理规定
7.场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为守则
8.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行为守则
9.场内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10.后勤保障人员行为守则